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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组长:王彩云。

副组长:吴智慧。

组员:王娟杨中秋张茜石凌云尹作娟。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2.暂住户口证;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关南社区、湖口村、佳源花都、明珠园。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名。

2)按照开发区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新一年级招收2个班。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11年6月10日——7月10日。

补录时间:2011年8月15日——8月28日。

3、家长领儿童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1)户口本;(2)房产证;(3)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4)《预防接种本》;(5)学生母亲的计划生育管理单位提供的计生证明(加盖所属街道计生办公章)。

4、联系电话:***。

广岭小学。

2011.6。

小学招生方案

做好我市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以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方案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范围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四)坚持规定班额,小学班额为45人,原则上不得突破。

(五)坚持“两为主”原则,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三、招生工作。

20xx秋季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一)城区学校入学条件及提交材料。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1)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户口簿的,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原则上由孩子的户籍所在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

(2)与父母随祖辈或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地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

(3)大中专生集体户,如租赁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半年以上的,由所属片区的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城区内自建房能提供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和缴纳水电费1年以上的,按自建房所属片区的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城区内有稳定住所但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城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本市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建房或购房并居住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到我市城区务工1年以上的,如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且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下同)半年以上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已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我市有稳定住所但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但未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也未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均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经商,如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且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或提供半年以上纳税证明材料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已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提供1年上的纳税证明材料,但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但不能提供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也不能提供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均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建房或购房并居住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到我市城区务工1年以上,取得居住证且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下同)半年以上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取得居住证但未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在我市有稳定住所且已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但未取得居住证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未取得居住证也不能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经商,取得居住证且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或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取得居住证但未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也未能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已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提供纳税证明材料但未取得居住证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未取得居住证也不能提供纳税、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4、其他。

(1)烈士子女、驻市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入学条件。烈士子女、驻市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申请就学请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根据其教育需求统筹安排入学。

(2)残疾儿童入学条件。残疾儿童少年申请就学请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协调特殊教育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3)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按《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基〔〕29号)精神办理入学手续。

(4)援鄂子女入学条件。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援鄂医务人员及子女教育优抚政策的通知》和《中共东方市委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东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由市教育局按援鄂医务人员及子女教育需求,安排相关学校接收入学。

5、入学登记材料。

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相应所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日前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只能登记一所学校,多登记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学校将不以予接收。

(1)城区户籍。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本市场住居民户口簿及居住地有关证明材料。

(2)在城区建房。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房产证或报建证明或土地证或土地转让协议(经公证处公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在城区购房。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房产证或经市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公证合同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在城区就业务工。本市非城区户籍的,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的经市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劳动合同、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截止20xx年6月30日)的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截止20xx年6月30日)的证明材料。

(5)在城区经商。本市非城区户籍的,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的经市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和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或纳税证明材料(截止20xx年6月30日,未达起征点的需提供在本市缴纳的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材料,下同)。非本市户籍的,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和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或纳税证明材料(截止20xx年6月30日)。

6、入学登记及工作时间安排。

(1)7月20日―7月28日,家长到申请就读的学校领取入学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2)7月29日―8月2日,家长向申请就读的.学校提交入学登记材料。

(3)8月3日―8月8日,学校分类审核入学登记材料。

(4)8月9日―8月13日,学校实地核查并将相关材料送相关部门复核。

(5)8月14日―8月23日,学校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学校公示栏),并将名单按入学条件分类填写(附件3),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联系人:王云,电话:0898―25521917,邮箱:dfjyjjb@163、com。请学校于8月26日报送新生(含符合统筹安排入学条件新生)名单,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后进行公示。

7、统筹调配办法。

由于学校服务辖区人口数量存在差异,结合我市实际,优先安排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安排经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城区户籍(含非本市户籍)在城区建房、购房、已取得居住证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租赁城区内经房产部门备案房屋并交纳社保半年以上材料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未取得居住证或未租赁城区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但能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或已取得居住证但未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市教育局根据申请学校和周边学校的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对于不符合我市城区公办小学接收条件又不服从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二)乡镇小学。

1、乡镇各小学负责招收本村年满6周岁的儿童。

2、外地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到务工点村镇小学登记入学。

3、乡镇各小学要严格控制本乡镇适龄儿童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4、乡镇各小学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以走村入户、村委会广播宣传等方式多措并举完成招生任务。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同步招生、同步报名。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的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工作,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四、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东方市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文英飞(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柳家红(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赵志亮(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健伟(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刘琼霞(市教育局职成室主任)。

陈瑞蓉(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群波(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协调组。

组长:赵志亮。

副组长:刘琼霞。

组员:王云、郑天堂。

负责与学校协调解决遗留问题。

2、宣传组。

组长:刘健伟。

副组长:陈瑞蓉。

组员:张海丹、陈明群。

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

3、督查组。

组长:柳家红。

副组长:郑群波。

组员:符照华、吉秀真。

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统筹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依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材料审查及确认工作,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如发现申请材料造假行为的,须立即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室,基教室将情况汇总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招生工作的主体是学校,市教育局负责出台政策和协同有关等部门行使监督职责,各学校要主动履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谨推诿扯皮、迟报、瞒报等不作为行为。

(二)营造良好招生工作氛围。各学校要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努力提高宣传引导的时效性。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通气、协商和处置,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无缝衔接,不要相互推诿,激化矛盾,要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三)发动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学校在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发动入学。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或学生户籍所在乡镇政府提交延缓入学的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学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教育局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窗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要指定专人负责审查,负责人要在初审的户口复印件上签名,以此作为学生档案,以备检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8月26日前由学校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凭入学通知书于8月30―31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工作。城区小学(含民办学校)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不得突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超计划招生的,须报市教育局批准才可招收。乡镇中心校的招生以实际人数为准,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城区学校(含民办学校),未经教育局同意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如发现违规招生造成学生没有学籍及其它一切后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坚决落实教育部“十严禁”工作要求,不得违规招生。一年级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和已经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采用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或者各类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和特长班。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经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的招生方案并参照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录取新生,并将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送市教育局备案。请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如超出计划必须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私自超计划招生将不予新建学籍,并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秋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暑假期间,要深入各乡村调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做好发动入学工作,确保每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到特殊学校就读。

(七)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的学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准确无误。经学籍管理系统确认的班级不得随意调整,开学后一周内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八)加大招生工作督查力度。市教育局将对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随意超计划招生、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政纪责任。

学校小学招生方案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东方市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文英飞(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柳家红(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赵志亮(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健伟(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刘琼霞(市教育局职成室主任)。

陈瑞蓉(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群波(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协调组。

组长:赵志亮。

副组长:刘琼霞。

组员:王云、郑天堂。

负责与学校协调解决遗留问题。

2、宣传组。

组长:刘健伟。

副组长:陈瑞蓉。

组员:张海丹、陈明群。

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

3、督查组。

组长:柳家红。

副组长:郑群波。

组员:符照华、吉秀真。

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统筹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依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材料审查及确认工作,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如发现申请材料造假行为的,须立即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室,基教室将情况汇总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招生工作的主体是学校,市教育局负责出台政策和协同有关等部门行使监督职责,各学校要主动履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谨推诿扯皮、迟报、瞒报等不作为行为。

(二)营造良好招生工作氛围。各学校要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努力提高宣传引导的时效性。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通气、协商和处置,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无缝衔接,不要相互推诿,激化矛盾,要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三)发动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学校在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发动入学。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或学生户籍所在乡镇政府提交延缓入学的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学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教育局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窗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要指定专人负责审查,负责人要在初审的户口复印件上签名,以此作为学生档案,以备检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8月26日前由学校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凭入学通知书于8月30―31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工作。城区小学(含民办学校)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不得突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超计划招生的,须报市教育局批准才可招收。乡镇中心校的招生以实际人数为准,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城区学校(含民办学校),未经教育局同意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如发现违规招生造成学生没有学籍及其它一切后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坚决落实教育部“十严禁”工作要求,不得违规招生。一年级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和已经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采用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或者各类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和特长班。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经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的招生方案并参照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录取新生,并将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送市教育局备案。请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如超出计划必须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私自超计划招生将不予新建学籍,并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秋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暑假期间,要深入各乡村调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做好发动入学工作,确保每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到特殊学校就读。

(七)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的学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准确无误。经学籍管理系统确认的班级不得随意调整,开学后一周内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八)加大招生工作督查力度。市教育局将对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随意超计划招生、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政纪责任。

小学阳光体育实施方案

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的号召,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为宗旨,以宣传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继续在校园开展第三届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培养我校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和良好习惯,逐步形成我校强身健体、阳光运动的.校园长跑活动氛围和文化,不断提高我校学生身体素质和意志品质。

全体师生。

20xx年11月1日至2x10年4月30日。

为了加强对“冬季长跑活动”的领导,保证活动的顺利、有效地开展,我校特成立冬季长跑活动组织机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

宣传员:x及各班体育委员。

医务人员:x。

(一)活动起跑仪式:20xx年11月9日早上8:00正式启动,举行x市育才小学阳光体育冬季长跑启动仪式暨“绳毽飞扬”系列活动。

(二)长跑基数:五、六年级学生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1000米,其他年级学生跑走结合每天坚持5分钟。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

(三)场地划分:根据我校班级多、人数多、场地小的实际情况,我校决定分时间段定场地长跑。

学校小学招生方案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沪教委学〔2010〕16号文件,我院继续被批准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院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小学阳光活动方案

二、活动对象。

初一、初二、

三、承办单位。

指导老师:x(负责人)、xx。

组委会:阳光心理社、文体部。

四、活动流程。

1、“阳光心理”宣传展板(3月1日―3月26日)。

(1)以“阳光心理,快乐成长”为主题,收集和整理相关内容;(2月27日前)。

(2)精选6―8个版面内容,设计成宣传板;(3月1日前)。

(3)利用学校宣传橱窗或宣传展板,将板报内容宣传展出。

2、心理漫画大赛(3月1日―3月26日)。

(1)宣传:通过海报、广播站等方式广泛宣传;召开班长会议,进行活动阐述。

(2)作品要求:

b.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深度,能给人以启迪;

c.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不接受引用、、抄袭的作品;

d.参赛作品规格为a4纸大小,手绘、电脑制作均可,黑白、彩色均可,要求有文字对白或必要说明。

(3)交稿:3月20日前将打印稿(或手绘稿)交至团委办公室,电脑制作的作品请同时将电子稿发至心理工作室邮箱(xx)。

3、“你我共携手,感恩传爱心”爱心传递(3月12日―3月23日)。

(1)心理工作室给每个年级准备一个精美的爱心手本,选定一位爱心天使;

(6)在传递过程中不能回传或者让爱心传递本在自己那里滞留较长时间。

五、奖项设置。

1.心理漫画大赛将由组委会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2.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xx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平房区教育局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xx〕1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政府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1.招生入学对象。20xx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3.认真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小学招生方式改革。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自20xx年7月20日起,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五年一学位”)。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xx年招生,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适龄儿童入学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xx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20xx年入学新生,需要在20xx年7月20日(含20日)之前购买住房并落户。20xx年7月2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除保国一校外,平房区其他小学不实行购房、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20xx年小学学区划定为:

新建哈南万达小学(座落在平房区哈南十二大道与哈南九路交叉口处,于20xx年7月正式招生)学区:万达华府、碧桂园小区居民住宅。香堤九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可到万达小学报名。

南城第一小学学区:哈南五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经友协大街至建安四道街以西,经日升路以北至龙滨路以西、经哈南第二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居民住宅。含南城首府、南城明珠、玖郡、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小区。

友协一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建文街以南的居民住宅。

友协二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含东轻1-12号家属楼),建文街以北的居民住宅。

友协三校学区:新银街、谷丰东街以东,新疆大街以南,友协大街以西的居民住宅。

新疆一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新疆二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东,友协大街(北段)经新疆大街至新银街、谷丰东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保国一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东,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西至滨电头道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机电嘉园小区居民住宅,南郡豪庭小区居民住宅。

保国二校学区: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东的居民住宅。含东方小区。

保国四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西的建安街家属区、绿色新城小区内的居民住宅。秀水名苑小区,哈南第二大道以南、哈南十五路以东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含宇光万和城),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平房中心校学区:平房镇辖区。平房镇回迁小区南城名苑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规划建设中的九年一贯制“南城第三学校”(暂定名)小学部学区划分,见招生当年的平房区招生方案。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学校就学。统筹安置办法为: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招生学校招收学区内生源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时按以下原则及优先顺序安置,额满即止。

(1)适龄儿童同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情况下以迁户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未迁户的(同等情况下以购房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有平房区户籍但无房产的(户主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

(3)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已办理居住证的。(同等情况下以取得居住证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4)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但因个人原因未在全市统一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报名的。

对于统筹安置时学额已满的,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安置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4.统一网上报名。6月15-2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4-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5.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9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6-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按照《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xx〕1号)和《20xx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20xx〕-24)执行。

1.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新疆二校举办的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2.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3.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4.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

5.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友协三校、东安英才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初中学校对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

3.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落实均衡编班的规定,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8日。

4.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初中学校要以学生实际到校为准,不得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严格执行学籍相关管理工作。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平房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为86805370。接待部门地址为平房区龙滨路21号,区教育局教育一科。

各小学校要于6月11日前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对象及条件、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文档为doc格式。

小学招生方案范文_小学招生活动方案精选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地要明确具体的办法,妥善安排入学。

小学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推动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的广泛开展,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向大自然、走在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确保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每月进行一次体育项目竞赛,每年进行一次常规训练项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在学校形成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和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风气,有效的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校园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

xx年3月—12月(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xx年3月——8月)以青春、奥运、健康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搞好阳光体育活动。

(1)继续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按规定组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认真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2)“六、一”儿童节我校进行学幼班和1-6年级学生的运动会。

(3)合理配置资源,科学设置活动项目。通过“阳光体育运动”使每位学生掌握至少一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使大多数学生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要求的标准。

(4)把学生的群体活动与课余体育训练有机结合。我校成立了体育活动小组并要求各班有各班的运动队或体育活动小组,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训练和竞赛,通过更广泛的群体竞赛活动,夯实课余体育训练的基础。

三月份1—2年段搞一次足球射门比赛。

四月份3—4年段搞一次跳短绳比赛。

五月份5—6年段搞一次拔河比赛。

六月份全校搞一次踢毽子比赛。

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乒乓球做为常规训练项目,要求体育老师制定出具体活动方案,做好人员选拔等工作。

(6)要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6月份中小学生篮球比赛,9月份举办的第五届中小学生运动会,11月份举办的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体育老师做好各项活动的计划、训练方案、人员选拔、参加项目等。

第二阶段(xx年xx月——12月)以运动会载体,全面发展特色运动项目。

(1)结合学校特点,积极开展田径、球类、体操等运动项目,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展示体育锻炼成果。

(2)继续抓好“教体结合”。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整体业务素质。利用现有的体育设施,充分发挥体育教师专业特长,建立稳定的专项课外体育活动训练点。有计划地组织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推动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的体育运动技能和运动水平,促进学校课余体育训练。

1、高度重视。为了加强对“阳光体育运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班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将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真正摆在学校重要工作日程,通过长期、科学的计划、扎实、有效举措,确保全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正常开展。不断探索体育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在健身育人、陶冶情操、壮美人生和弘扬民族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青春健康体育运动的阳光洒遍整个校园。

2、加强宣传。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国家财富,是国家的希望所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使“健康第一”“以人为本”、“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努力培养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让学生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使学校体育运动成为培养学生阳光心情、展示学生青春活力的快乐源泉。

3、扎实推进。各班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体育活动,切实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让学生们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锻炼自己的体魄,并学会两项基本体育锻炼技能,有一项体育特长。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学校阳光运动的开展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各年级要结合本年级实际制定阳光体育运动计划。

2、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不断改善学校体育的基本条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科学研究,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体育课时增加的实际,合理配齐配强体育教师保证体育教师队伍的稳定。全面落实“人人都是体育运动指导者”的理念,鼓励所有学科教师投身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中。

3、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体质健康测试成为掌握学生身体素质发展状况的科学载体。把测试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主要内容,列入学生成长档案。

4、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的安全保障。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体育安全教育,完善学校体育设施、体育课程和活动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体育设施质量,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做好预防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小学阳光体育实施方案

各区、县(市)代表队。

(略)。

1、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2、12岁组(2002年出生)、11岁组(2003年出生)、10岁组(2004年出生)、9岁组(2005年出生)、8岁以下组(2006年以后出生),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可报各6名,不得越组参赛。

3、凡附合参赛年龄、各区、县(市)又不组队参赛的运动员,由陈经纶体校、游泳健身中心、大关游泳馆组队参赛,计个人名次,不计团体总分。

4、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注册登记,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1、12岁组、11岁组、10岁组、9岁组运动员必须参加省规定的全能竞赛要求,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全能选报一种泳式(50米和100米)。8岁以下组的四个项目均为必报项目,分别计名次。

2、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决赛。

3、比赛设总团体。总团体分按各队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前列,得分相等以个人混合泳第一名多者前列,以此类推。

个人录取前八名,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

1、各参赛单位于4月22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2、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

小学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树立“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蓬勃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以培养学生刻苦锻炼的精神,培育学校的体育精神,营造一种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使学生自觉地参加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活动理念。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快乐生活一辈子。

活动主题。

我运动我健康我参与我快乐。

活动要求。

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学校有测试年终有评比。

1、领导小组。

2、实施小组。

3、安全保障小组(负责学生安全工作)。

4、技术指导组(负责各年级体育活动设计及活动指导工作)。

5、器材组(负责体育器材的发放、使用及管理工作)。

1、全员参与性原则。

没有特殊情况,任何老师不得留学生在教室或办公室做其他事情。

2、每天一小时原则。

每天的课间操、下午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一小时以上。

3、课内外结合原则。

做好家长宣传工作,采用家校联动方式,使全体教师、学生、家长行动起来,参与到这一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4、安全性原则。

各班在设计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因素,场地因素,制定出相适宜的活动计划,在选用器材时注意安全,在带班活动时,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上午:9:40—10:00(全体师生做广播体操)。

下午:一、二年级4:10—5:00。

三、四、五、六年级5:10—6:00。

1.班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管理及安全工作。

2.体育教师要及时到岗到位负责活动的指导。

3.检查领导调配好活动的内容和场地。

4.大队部负责活动的检查评比,每月评选出优胜班级、优胜小组、体育之星,学校予以奖励。

5.任课教师要备简案,具体为活动内容、活动要求、器材使用。

1、进入场地做到“静、快、齐”,杜绝推、拉、奔跑现象。

2、活动时,分小组进行,选好小组长,保证活动时的学生安全。

3、活动时,次序井然,确保活动的.有效性,使每个学生有项目有收获。

1、高度重视。为了加强对“阳光体育运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各班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将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真正摆在学校重要工作日程,通过长期、科学的计划、扎实、有效举措,确保全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正常开展。不断探索体育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在健身育人、陶冶情操、壮美人生和弘扬民族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青春健康体育运动的阳光洒遍整个校园。

2、加强宣传。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国家财富,是国家的希望所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使“健康第一”“以人为本”、“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努力培养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让学生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使学校体育运动成为培养学生阳光心情、展示学生青春活力的快乐源泉。

小学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阳光体育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树立“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蓬勃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以培养学生刻苦锻炼的精神,培育学校的体育精神,营造一种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使学生自觉地参加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1、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2、安全保障小组(负责学生安全工作)

组长:xx

组员:xx

3、技术指导组(负责各年级体育活动设计及活动指导工作)

组长:xx

组员:xx

4、器材组(负责体育器材的购置及管理工作)

组长:xx

组员:xx

我健康我阳光我成长我快乐

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平时有测试年终有评比

1、指定项目:跳绳、50m短跑、立定跳远、400m往返跑

2、自选项目:田径、游戏、舞蹈、球类、军事类、体育快乐园活动

六、活动原则

1、全员参与性原则

没有特殊情况,任何老师不得留学生在教室或办公室做其他事情。

2、每天一小时原则

每天的课间操、眼保健操、课间活动及下午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半小时以上。

3、课内外结合原则

做好家长宣传工作,采用家校联动方式,使全体教师、学生、家长行动起来,参与到这一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4、安全性原则

各班在设计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因素,场地因素,制定出相适宜的活动计划,在选用器材时注意安全,在带班活动时,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1、开足体育课,上好体育课。每一名体育教师要认真对待每一节体育课,组织好每一节体育课的教学活动,任何体育教师不得把体育课上成放羊式教学。

2、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3、组织开展好上午30分钟的课外运动。学校因受场地限制,各班按政教处分配的活动地点开展活动。

活动器材采用学生自带和学校购置两种兼顾措施。

1、各年级在每学期第二周制定本校各年级的活动计划,学校。

2、做好对全校教师,全体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重视“阳光体育活动”,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3、每位教师均要带队,参加情况记录年度考核中的担任课外活动栏目。

4、每年6月中旬学校组织一次活动成果展示,进行评比。

5、凡未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学校和班级,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第一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凡是不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班主任,不得评为先进班主任;凡不积极参加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

小学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做好迎接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专项检查,根据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加强教育,整顿作风,提高我校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工作,进一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奉献社会的观念,全面提升学校的新形象、教师的新形象、教育的新形象,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

将师德师风教育建设与教学教研常规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学校教学管理整合,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真查实改,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以及我校教学管理水平。

1、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和师德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理论。

2、努力营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浓厚氛围,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环境。对广大教师进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根据教师师德规范“十要十不要”,修订健全我校师德建设以及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通过自查自纠、互议互摆等办法,查摆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坚决纠正当前我校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树典型,促改进。树立一批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爱岗敬业,在师生家长中赢得尊敬的好教师,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向典型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自觉地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将我校师德建设推到更高的台阶。

5、严格执行教师考核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把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素质表现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指标。

6、修订完善教学处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职责,加强日常效能监管,严格考勤制度,严肃上班纪律,从每个工作环节细节入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

第一阶段(3月上旬至4月上旬)学习教育阶段。

1、组织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大宣传,编辑印发一期师德师风学习专刊,给教师补充学习资料。

2、要求教师和工作人员积极撰写读书学习心得,本学期教师业务学习笔记与师德师风建设相关的要占到一半以上;办好各种师德师风宣传专栏等,做好舆论宣传,营造氛围。

3、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好师德师风专题演讲、师德故事演讲、师德征文、考核互评等活动。

4、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师师德规范“十要十不要”。

第二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对照检查与整改提高阶段。

1、督促各年级组积极开展“学规范,找差距”专项活动。

2、开展师德师风互评、家长会、恳谈会、问卷调查、座谈会、设立师德师风意见箱等活动,全面查摆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对问题分类整理,件件落实,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建立和完善教师师德档案。编辑一期师德师风专刊。

第三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总结表彰阶段。

1、全面总结本学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建立长期的师德师风建设机制。

2、通过评比“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我心目中的好同事”“十佳师德教师”等形式,树立一批师德师风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表彰。

3、整理本学期师德师风建设各类文章,编辑一期师德师风专刊。

1、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制度机制(承办部门:工会、学校办公室)。

学校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师德规范要求,科学制订和逐步完善师德师风各项规章制度,使师德建设制度化,常抓不懈。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师德师风建设常抓不懈。(承办部门:校长室)。

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师德教育的学习与宣传。学校网站要开设师德建设专栏,经常发表师德典型的先进事例。学生和教师可在网上对师德建设发表评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发表心得体会。学校领导经常了解情况,及时梳理总结,面对面和教师交流,使先进典型深入人心。

3、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保障、监督机制(承办部门:工会)。

工聘任思德方面的考核依据。

4、要进一步尊重学生、厚爱学困生(承办部门:教导处)。

教师要树立新理念,充分认识到教师和学生人格上是平等的,相互之间是平等对话的主体。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要和言悦色,认真查明事情原委,妥善做好工作。

要找出学困生的闪光点,找准最近发展区,使他们的长处得到展示,充分体验到我能行。不得用羞辱歧视性的语言批评学困生。

5、要进一步尊重家长(承办部门:德育处、大队部)。

教师要针对学生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家长交换意见,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家访。要经常性的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和家长交换意见时要抛弃陈旧观念,要多讲孩子的闪光点,对孩子的点滴进步给予充分肯定,切实做好家校联系教育工作。

6、要进一步发挥榜样的激励效能(承办部门:学校办公室)。

要发挥身边的榜样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坚持以先进典型的思想和情操影响和带动全体教职工,激励全体教师把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扬先进,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推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7、以德促教,推进教学工作(承办部门:教导处)。

(1)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积极探索课堂教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努力促进教学工作规范化、个性化和优质化。

(2)重视教研活动和备课组活动。认真开展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活动,注重研究、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增强教学工作的有效性。要把教研组活动的落脚点放在公课、听课、评课活动上。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每学期必须要开设至少1节校级研讨课;学校教导处要制表登记听课情况每周在校会上集中通报。各教研组要组织好评课活动,确保评课及时进行,各组评课活动,必须人人参与,由组长负责做好考勤记录和评课记录作为教研活动的`原始材料存档。无故不参加评课活动,按旷课论处。

(3)认真组织质量分析。要高度重视每一次考试,特别是六年级的质量跟踪分析,善于从考试中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调整教育教学方法,以扬长补短,确保教学质量稳定提升。

(4)积极组织外出教研活动。要经常性地组织中青年教师外出参加各类高水平的教学研讨、观摩活动,开阔视野;要积极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竞赛评比,以检验、锻炼他们的信心和水平。

(5)逐渐养成名师培养机制。要抓住机会对质量高、事业心强的中青年教师进行包装宣传,尊重教师自己价值实现的需要。

(6)努力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学校要引导教师学会教学反思,把课堂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形成课题进行研究,用教育科研引导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育理念,为教学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7)及时修改学校考核方案。校长室组织人员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根据学生对老师上课的满意度作出不同的奖罚措施。这样把教学质量与教师收入进一步挂钩,以体现对优秀老师的尊重,并在人性化的基础上对工作马虎、质量较差的老师进行鞭策。

8、推崇师德风尚,建立长效师德考核机制承办部门:德育处)。

(1)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网络。做到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抓德育,形成德育工作的合力。

(2)构建多元化的德育渠道。要避免空洞的道德说教,要重视对课堂教学中德育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晨会、班会、国旗下讲话、校会、班容班貌设计、专题报告、家长会、黑板报、校园广播、观看教育影片、读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献爱心“活动等多种途径强化学生的荣辱观思想,使德育渠道多元化。

(3)重视养成教育。突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管和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要让学生明白,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的道理。为此,德育处要继续做好班级评比工作,并力争突出评比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4)德育研究课题化。德育处要注重分析平时德育工作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和典型学生,做好个案分析,使德育工作课题化。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教研组长。

成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教研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