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组织正常运转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条例。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是组织的责任,以下是我们的具体操作方案。

超市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无故迟到、早退,罚款10--20元,迟到半小时或提前半小时闭店罚款20--50元。

第二条、年内员工旷工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予以辞退。

第三条、值班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罚款20-50元。

第四条、工作时间无故擅离岗位,聚堆或串店闲聊,罚款20--50元。

第五条、在开业后向超市外公共区域乱扔杂物或垃圾,罚款20--50元。

第六条、过分化妆、夸张着装或佩带夸张饰物等违反公司统一的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罚款20--50元。

第七条、在超市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罚款20--50元。

第八条、在超市内明显处摆放食品、饮料、各种餐具器皿及报刊杂志等,罚款10—20元。

第九条、在超市内倒卧、伏案睡觉,行为不雅罚款20--50元。

第十条、以整理商品、记帐、打扫卫生等为由怠慢顾客,罚款20--50元。

第十一条、在超市内看书报杂志、收听微型录音机、收音机广播、打手机等,罚款20--50元。

第十二条、在超市内带小孩或干私活者,罚款20--50元。

第十三条、在超市内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闹或大声喧哗,罚款20--50元。

第十四条、酒后上岗,罚款20--50元;酒后闹-事,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在超市内长时间接个人的来电,罚款20--50元。

第十六条、私自将顾客丢失在超市内的物品据为己有或私分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在超市内吸烟,视情节予以罚款20--50元。再犯降为实习员工。

第十八条、用不文明、不正当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激化顾客矛盾与顾客吵架和斗殴,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营业员之间打架斗殴者各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领导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正常检查态度不好,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造成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因工作态度或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批评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工作或营业时间超市营业人员不戴证章或佩带不规范(包括提前到岗或延时离岗的倒班人员)罚款20--50元。新员工不办证章罚款10--20元,转借或串戴证章罚款30--50元。

第二十四条、由别人代开店门(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或替别人打开店门,罚款30—50元。

第二十五条、班前会缺勤或重大集会缺勤者,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六条、未将应赠与消费者的赠品交付的,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七条、内部员工未按规定购买商品的,罚款10至20元。

第三十二条、在处理退换货过程中,故意以各种理由推委、拖延,不予退换,不按程序办理,与顾客发生对骂对打等冲突或拒不执行公司规定及超市管理人员调节处理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第三十四条、擅自携带或使用危险品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冒用顾客vip卡的或有偷盗行为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开除,永不录用。

第四十条、凡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予以预报批评或重罚,直至开除。

第四十一条、被处罚的营业人员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找人说情者,双倍处罚。

为严明纪律,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素质,明确公司对各类功过行为的处 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公司本着以精神奖励、工作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提倡积极、上进、好 学、见义勇为、奉公守法、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

1、奖励方法:

1)书面表扬;

2)物质奖励;

3)晋升提级。

2、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收到一定成效的;

3)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成效较为显着的;

6)维护顾客或公司利益,见义勇为的;

7)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

8)以优质服务,受到顾客点名书面表扬或社会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表扬;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行为。

二、处罚

处罚、惩戒是为了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规或失职行为,从而维护工作秩序和保障公 司制度的实施,达到规范公司管理,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

1、处罚方法

1)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经济处罚、通报批评、降薪、降职、撤职、开除等;

2)如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予以处罚: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经营、管理、决策失误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1)其他应予以处罚的行为;

12)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章 管理原则及流程

1、对员工奖励和违法违纪员工给予处理时,必须坚持严肃、慎重的态度,做到事 实清楚、依据确凿、处理恰当。要根据事实,参照本人的一贯表现及其态度,区别对待。

2、员工奖励

2)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情况进行,并将相关奖励记入员工档案。

3、员工处罚

1)各员工发现有违纪违章行为的员工时,应及时向人事管理部报告;

3)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4)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 的除外)。

五、其他

1、若有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本制度由人事管理部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使职工考勤工作切实成为推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有利措施。不断提高广大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证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对职工考勤工作的认识,认真自觉地遵守考勤制度,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不遵守考勤制度,并弄虚做假的,按考勤制度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和纪律处分。

二、 考 勤

第三条 各单位要设专(兼)职考勤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一丝不苟地执行制度,实事求是地填写职工出勤、缺勤、迟到、早退等考勤记录,做为计发工资依据。对玩忽职守、弄虚做假的专(兼)职考勤员,给予罚款。

凡阻碍专(兼)职考勤员履行正常职责者或进行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工作检查、罚款、行政处分等。

第四条 考勤范围

凡是我公司在册职工均属考勤范围(全民合同制职工、集体合同制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临时工)。

第五条 考勤办法

以机关部室、项目经理部、专业公司(班、组)为考勤单位,考勤员每天上下班时将职工出勤、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填写《职工月份考勤记录表》,同时在月份计算工资前记入《职工考勤卡片》。

三、 劳动纪律

第六条 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作制度,贯彻电力劳动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考勤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时间,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第七条 对迟到、早退全月累计计算,不足四小时按四小时计算,超过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八小时计算扣发工资和施工津贴。全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以上者,执行奖励制度时,当月不受奖。

第八条 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坚守生产(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喝洒,工作时间不打闹,不带孩子,不做与生产(工作)不相干的事情或闲谈闹逗,不妨碍他人工作。

第九条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者,部门领导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仍不改正者,可根椐公司《职工奖惩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工作期间(包括非工作时间)聚众闹-事,影响生产和人身安全者,除扣发当月奖金和停止工作检查外考勤管理制度,另可根椐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由保卫部出据罚款通知单,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在工作岗位或工作时间严禁做私活(包括非工作时间用公家的机械设备、材料为私人做活)。对做私活者,扣发当月奖金。

一个公司或工厂,员工考勤都是企业的重要管理部分,在员工考勤方面,不同的企业都有不同的奖罚制度。以下整理的员工考勤奖罚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考勤奖罚1.迟到:上班迟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迟到达3次以上者(含3次),给于通报批评1次;月迟到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2.早退:下班早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早退达三次以上者(含3次),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月早退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

3.旷工: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无故不上班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事后无正当理由或是谎报、伪造证明以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于假期满后未到岗的且未作说明的`,均视为旷工。旷工以小时计,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旷工期间不计薪资,并扣罚旷工同等时间的两倍薪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予以解雇处理,一律不予发放补偿费。

相关假期1.事假

员工因有私人事务需请事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事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8天。事假期间不计薪酬。

2.病假

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病假超过1日者在销假时需市级医院(含市级以上医院)以上证明及医药费用单据,无证明者以事假论处。病假一个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一年内累计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者,公司视其身体状况,可考虑换岗,换岗后仍不能从事工作的,予以辞退处理。病假期间固定薪资一律折半发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薪资按劳动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几本底资;如属违章操作,责责任自负。工伤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有责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处理,否则将有可能损失将来应得之福利。

4.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需报总经理批准;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间基本底资照发,以结婚证为准。转正之员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丧假

员工本人的(祖)父母亲、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亲过世,可享受带薪(基本底资)丧假。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区内员工假期最多5天(3天丧假,2天路程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须报总经理批准;且不得断续请假。6.产假/护理假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假期为90天,难产者(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女性员工达到公司有关规定,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请。

员工奖金奖罚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促进和保持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本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并根据月度及年终考核结果结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员工奖励管理规定

一、奖励办法

员工奖励采取积分制(以月为单位统计):

1—9分:通报表扬、记功

10—19分:奖励20元;

20—29分:奖励50元;

30—49分:奖励100元;

50分以上:视贡献大小给予奖金或晋级奖励。

二、奖励条件 

(一)有以下表现者,奖励5分

1、工作积极、认真、热情,受到客户以及同事的普遍赞誉;

2、热心帮助同事,帮同事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3、及时制止同事的违纪行为或可能出现的争斗;

4、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二)有以下表现者,奖励10分并给予记功奖励

1、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2、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3、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

发者。

(三)有以下表现者,奖励20分并给予记功或通报奖励

2、钻研技术、业务,工作质量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取得显著成绩者;

3、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四)有以下表现者,视表现奖励30—50分,并给予通报奖励

3、见义勇为,保卫公司财产安全和客户、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者。

(五)其他对公司有显著贡献者视表现及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奖励审批程序和权限

1、通报表彰、记功,由部门上报书面材料送行政部审核,由总经理签批。

2、通报表彰、记功使用《员工奖励审批表》、《员工奖励通知书》交公司财务部兑现奖金。

3、年终中层管理人员评选优秀管理奖2名;员工评选优秀员工奖4名、优秀销售奖2名,经总经理审批,使用《员工奖励审批表》、《员工奖励通知书》办理审批手续,签批后的《员工奖励审批表》装入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奖励通知书》送交公司财务部兑现奖金。

第二章  员工处罚管理规定

一、处罚办法

员工处罚采取积分制(以月为单位统计):

1—9分:警告

10—19分:罚款20元;

20—29分:罚款50元;

30—49分:罚款100元;

50分以上:视情节严重予以降级或开除处分。

二、处罚条件

(一)有以下行为者,扣2分,并予以警告

1、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2、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及佩带胸牌者;

3、由他人代打考勤卡或代他人打卡者;

4、未及时打扫分担区卫生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者;

6、无故不出早操或未及时出早操者。

(二)有以下行为者,扣5分,并予以警告

1、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不服从上级的正确命令或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当众顶撞上级者;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部门负责人发现本部门员工有违纪行为,放任不予管理者;

5、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上网玩游戏,聊qq者。

6、未经许可在公司兜售或寄售私人物品,或当班时间炒股票、有价证券者;

(三)有以下行为者,扣10分,并予以通报批评或会议批评

1、在公司酗酒、赌博、吵架者;

2、搬弄是非,发布虚假信息,选谣惑众,诽谤他人,影响团结,选成恶劣影响者; 

3、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钥匙或私自动用公司设施者(如因而损坏需负赔偿责任);

4、出现违纪行为,收到警告,却不立即改正或与检查人有言语冲突者;

5、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主动交费者(自付电话费用外,并予以扣分处分)。

(四)有以下行为者,扣20分,并予以降级处分及通报批评

1、 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3、暴-力威胁、恐吓或殴打同事,妨害团体秩序者;

4、因个人过失导致公司重要文件损毁或丢失者,给公司造成较大的影响者;

5、未经公司许可在外兼职、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6、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五)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通报批评及辞退处分

1、侵吞、侵占公司财产者; 

2、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3、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挑拨员工滋事或罢工者; 

4、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用于不正当行为者; 

5、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6、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7、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产生极坏社会影响者。

(六)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处罚、处分以及取消处分的程序和权限

2、降职、辞退处分,由部门呈报书面材料,经行政部复审查、考核,并填写《员工内部调动审批单》(降职)或《员工减少审批单》(辞退)报请总经理审批。签批后将“审批单”存入个人档案,并将员工《内部调动通知书》或《员工减少通知单》送交公司财务部。

3、员工既受到奖励,又受到处罚的情况下,可申请功过相抵,抵消以积分为基础,相抵后的剩余积分再实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同时,通过规范对员工的惩戒事项,以透明、公开的惩戒方式,确立公司的各项工作制度能够顺利执行,并在企业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生产和办公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奖惩的原则、种类以及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含 等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考评,实施奖惩。

3.2  厂、部级单位在遵循本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的实施细则。

4  奖惩原则

4.1 “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4.3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一手抓先进典型的奖励,弘扬先进事迹,引导主流方向;一手抓落后典型的惩罚,鞭策后进,扼制不良倾向。

5 奖励

5.1  奖励的形式:嘉奖、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以及实物、现金奖励。

5.2  获奖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奖励或物质奖金:

1)  对提高产品质量,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2)  在节约原辅材料、能源、物资或节约资金、人力等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4)  在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5)  在市场开拓,产品营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8)  维护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9)  服从分配、忠于职守、拒腐倡廉、舍已为人、拾金不昧,事迹突出的;

10)在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方面表现突出的;

11)在文化、技术学习中成绩显著的;

12)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或其他突击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13)在提升企业文化,参加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1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5.3奖励的程序与规定

5.3.1 集团公司一级的奖励:包括嘉奖、记功、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由各基层单位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后,以集团公司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奖金一般由集团公司承担。

5.3.2 厂、部级单位的奖励,包括一次性发放奖金、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记功、嘉奖四种,由科一级单位按厂、部级单位内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厂、部级第一负责人审批,厂、部级单位奖励的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请集团公司予以奖励。

5.3.3 科级单位对员工的奖励,由科级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进行,最高限额为  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分厂予以奖励。

5.3.4 厂、部级、科级单位的奖励,所需资金在厂、部级、科级单位的考核所得中列支。

5.3.5 对全体员工完成本岗位职责工作的常规性的奖励,依据相关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5.3.6集团公司外部对员工的各级各类奖励,按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由集团公司推荐,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并由上级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5.3.7 集团公司对员工的精神奖励,以集团公司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表彰,并存入员工档案。

6  惩戒

6.1  惩戒原则

6.1.1 对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企业纪律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按照惩戒的种类给与处分。

6.1.2  本制度已明确的违纪行为,按本规定予以惩戒;本规定未详尽的违纪行为,其他制度中有明确惩戒规定的,按其他制度惩戒规定执行;各项制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中最相近似条款违纪行为进行惩戒,如也无最相近似条款,若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向公司提出惩戒建议的,公司可以采纳其惩戒建议。

6.1.3 惩戒应按照违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违纪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对违纪行为的人是态度做出处罚。

6.1.4 故意违纪的从重处罚,过失违纪的酌情从轻处罚。

6.1.5 下列行为从重惩戒:

1)屡教不改的;

2)教唆或指使他人违纪的;

3)违纪行为经查属实,本人拒不配合及不接受调查的;

4)不听劝阻造成违纪的;

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

6.2 惩戒的种类

6.2.1 对员工惩戒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

6.2.2附加惩戒种类包括: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可附加在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并执行。扣除奖金指在当月绩效考核基础上再处以一定金额的奖金扣罚。

6.3 惩戒的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惩戒:

1)  违反集团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中有关劳动纪律、个人素养、工作礼仪等规定的;

2)  个人行为违反集团公司“5s”管理制度要求;

3)  违反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要求,造成产品产量或质量损失的;

5)  不积极履行岗位工作职责,造成负面影响,致使集团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

6)  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侵害集团公司利益行为的;

7)  违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

8)  违反集团公司保密制度的;

9)  其他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不良行为。

6.4  惩戒的程序与权限

1)惩戒员工的依据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综合管理检查小组、事故事件调查组、总值班、警卫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检查及调查的结果。

2)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权限为警告、扣除奖金两种,并将惩戒结果报所在厂部级单位备案,其他形式的惩戒必须经所在厂部级部门同意,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3)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形式包括警告、记过、扣除奖金三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以厂、部级单位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集团公司一级对员工的惩戒包括各类惩戒形式,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管理监控部以集团公司文件予以通报。

5)厂、部级及科级单位作出的扣除奖金惩戒决定,分别由厂、部级、科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纳入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厂、部级单位批准;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5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6)由集团公司进行扣除奖金惩戒,须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相关考核部门在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惩戒金额最高以  元/人次为限。

7)对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惩戒的,应事先通知被惩戒人所在的工会,工会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对被惩戒人作出相应惩戒;工会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公司应当研究其意见后再作出惩戒决定。

6.5  警告

员工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惩戒。(员工在年度内首次出现下列行为的可免除警告惩戒,只作扣除奖金惩戒)

2)  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或者早退在1小时以内扣减当日固定工资的50%,超过1小时扣减当日固定工资,迟到或者早退超过4小时的,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其个人1.2倍的固定工资,依次类推。

5)  在厂区内任意采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坏绿化者,扣除奖金20元;

6)  在厂区内随地大”愕模鄢苯50元;

8)  员工上班(泛指厂区内)不佩戴岗位证者,扣除奖金10元;岗位证不是规范佩于胸前的,扣除奖金5元;岗位证遗失的,应提前主动向警卫人员说明和登记备案,并在三天内完成补办后进行消案,可免于惩戒。

10)员工穿拖鞋(包括拖鞋式凉鞋)、背心、短裤或光背上班的,扣除奖金10元;

11)工作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的,扣除奖金10元;

12)工作时间聚众聊天或在休息室、更-衣室长时间闲坐的,扣除奖金20元/人;

13)上班时打瞌睡者,扣除奖金20元;

14)上班时间消极工作,懒散怠工、不执行领导指示的,扣除奖金50元/次;

15)上班时睡觉的,聚众打牌的,该工作日作旷工处理;

16)不遵守就餐时间,提前去餐厅就餐的,扣除奖金20元;

18)违反集体宿舍住宿规定的,扣除奖金20—100元;

21)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机动车者,扣除奖金20元(批准者除外);

22)在非吸烟点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使用明火的,扣除奖金50元;

23)下班铃响以前,在本岗位工作场所外等候下班或提前洗浴者,扣除奖金20元。

24)带小孩到生产、办公区域场所的,扣除奖金20元;

26)  酒后上班影响工作的,扣除奖金50—100元;

27)  违反交接-班规定交接或擅自离岗,扣除奖金20—50元;

28)  因管理不力或交待不清造成操作失误,扣除奖金50—100元;

30)  发现下属违规违纪不及时制止、处理的,扣除奖金50元;

33)  门岗保安人员对违反进出厂门规定的行为不加制止的,扣除奖金20元;

36)  员工提出辞职,未经领导审批同意或未达到法定间隔天数便无故矿工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6.6 记过

6.6.1员工多次出现6.5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6.3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在其他员工中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形象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500元以上的责任损失的,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记过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惩戒。

6.6.2 对受记过处分的员工,同时被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的,由人力资源科、财务会计科按处分决定执行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6.6.3 厂、部级单位的记过期一般为6个月,集团公司一级的记过期一般12个月,员工在记过期内不能享受晋级晋档、工资普调、参加内部职称评比等奖励性待遇。

6.6.4 在记过期内,员工若有重大的突出表现,经本人申请或厂、部级单位建议,由做出处分一级的职能部门作出决定,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撤销记过处分,撤销后相关待遇按照同岗同级员工正常执行。

6.7  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属于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当事人劳动合同,并附加扣除当月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等惩戒:

2)  盗窃公司财物;

3)  提供虚假发票、单据、票证,骗取公司财物;

4)  模仿管理人员的签名或盗用公司印章;

5)  在公司范围内争吵谩骂,经劝阻无效,或造成恶劣影响;

7)  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窃取、破坏电脑数据,或故意更改设备控制参数;

8)  窃取工艺技术、信息、样品资料等商业秘密;

9)  泄露集团公司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的,或疏于管理导致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泄露;

12)员工个人行为严重影响集团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20)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含5天)的;

21)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造成3天以上(含3天)无法上班的,

2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8 员工应督促其邀请进入公司拜访的亲友、老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的亲友(老乡)在公司内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惩戒。

7  其他

7.1 各分厂制定的本单位区域内的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方可实施执行。

7.2 分厂各工段也可结合本工段实际情况制定与本管辖区域内的奖惩措施,具体的奖惩限度应在本制度和分厂管理制度限度范围之内,并经分厂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实施执行。

7.3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如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7.4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员工应负的责任情况,须承担集团公司实际损失金额5%--100%的赔偿。赔偿的具体比例与金额由厂、部级单位提出,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交财务会计部督促执行。

7.5在集团公司作出惩戒决定后三日内,被惩戒者可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但在集团公司未作出改变原惩戒决定前,仍按照原惩戒决定执行。

7.6 为鼓励受到惩戒的员工将功补过,对受惩戒后,员工对集团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而受到嘉奖记功表彰的,年度内处分后的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具体规定为:

a)  一次嘉奖与一次警告相抵;

b)  一次记功与一次记过相抵;

c)  受到处分后,员工所立功绩按规定抵消处分的,对加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7.7受到奖励的员工,除按规定获得荣誉及经济奖励外,集团公司还在住房、进修、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7.8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取消奖励,并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惩戒。

7.9 对于滥用职权,通过惩戒员工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惩戒对象进行包庇的人员,一经查实,集团公司视情况给予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10有关各级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的对违章违纪行为的惩戒标准必须严格遵循本制度中的相应规定。

7.11 奖惩单位应将经公示或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奖惩材料存档,并报同级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7.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监控部、各分厂管理人事科(综合科)负责对员工出现的严重违纪行为(包括可能处以记过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各自范围组织进行调查,并最终形成调查意见。

7.13 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日后正式实施。

7.14 本规定实施后,原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自动作废。

宾馆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见。

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http://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公司考勤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明确奖惩,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三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奖金20元;

(二)记功:每次加发奖金100元;

(三)大功:每次加发奖金200元。

奖励于作出奖励决定后的最近工资发放时一并发放。

第五条 员工惩戒分下列四种:

(一)警告:每次处罚10元;

(二)小过:每次处罚50元;

(三)大过:每次处罚100元。

(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罚300元,立即辞退,不予经济补偿。

警告、小过、大过的.处罚,于作出惩戒决定后的最近工资发放时予以收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于离职工资结算中扣除。

第六条 惩戒的累积

当月三次警告则补记一小过;当季度三次小过则另行记一大过;当年度第三次记大过的,处罚300元,立即辞退, 不予经济补偿。

连续旷工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罚300元,立即辞退,不予经济补偿。

第七条 奖励事由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给予员工嘉奖:

1.工作积极努力,全力配合,使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2.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3.有其它功绩,足以表扬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给予员工小功:

1.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颇有成效者;

2.发现职责外的事故,予以迅速报告或妥善处理,使公司的利益免受损失的;

3.管理人员积极认真培训、管理下属,使下属进步较快者;

4.有其它较大功绩,成绩优异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给予员工大功:

1.在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省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2.不畏暴-力威胁,维护厂区安全,且对维护公司财产、形象有贡献者;

3.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4.敢于检举、纠正损害公司利益、违章违纪之行为者;

5.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第八条 惩戒一般规定

一、各位员工必须爱惜公司的一草一木,严格遵照公司的考勤制度,讲究卫生、服装整洁、佩戴好员工证、禁止穿拖鞋上班。 若有违者,依情节轻重处分。

二、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 依情节轻重处分。

三、各级管理人员及保安人员在不违背国家的法律严格执行任务时,全公司员工必须给予全力配合与协助,不得有无理顶撞、辱骂。若有违者,依情节轻重处分。

四、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扰乱生产秩序或工作秩序者,依情节的轻重给予处分。

五、对公司资料随意转给他人者,除追偿公司损失外,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禁在公司内赌博或变相赌博的行为,若有违者,依情节轻重处分。

第一次记警告,第二次记小过,第三次记大过,第四次因屡劝不听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立即辞退,不予经济补偿。

七、因特殊原因 (如停电、待料等) 公司可依据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员工须配合。否则,依情节的轻重给予处分。

八、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工作不力、生活散漫或不服从指挥者,将依情节轻重处分,作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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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奖罚管理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切实有效者,嘉奖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嘉奖50元/次;

3、延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嘉奖20元;

4、准时发觉隐患,避开危急发生者,嘉奖20元。

厨房奖罚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凡违反以下每条每次处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罚加倍或予以辞退)。

1、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每日上午9:00、下午16:30分上班,并由大厨召开班前会。

2、厨师因私事请假,必须提前作出书面申请,由主管和厨师长批准。

3、工作时间严禁串岗、溜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严禁在工作场地抽烟、喝酒、吃零食。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

6、爱护使用各种财产、工作器具,人为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7、严禁私自炒菜、偷拿、偷吃。

8、当餐厅宾客未走时不准下班。

9、严禁非厨房人员进入工作间。

二、严格每道菜操作程序,保证每道菜的色、香、味、型。

1、凡因烹调质量不好,导致客人退菜,由负责烹制的厨师照价赔偿。

2、将腐烂、变质、不清洁、有味的食品、饭,烹制售出,造成质量事故,由有关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a、因保管、贮存不当造成食品变质由砧板岗有关人员负责,并照价赔偿。

b、烹制已变质、有味的食品由打荷岗和制作该菜的厨师负责。

3、未经许可,严禁学徒炒菜,造成的损失,由该徒弟的师傅负责赔偿。

4、凡跟单出菜顺序错误,上菜速度慢,致使客人退菜由打荷岗负责赔偿。

5、操作时对原材料、调料操作不当,造成浪费,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三、卫生纪律。

1、厨师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做好上岗前体检和卫生合格培训。

2、工作时随时注意整理场地卫生,不准乱丢垃圾、废料。

3、工作时随时注意砧板的清洁,所有物料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操作。

4、下班时全体厨工负责个人责任区的全面卫生。所有器具、砧板、工作台、墙壁、地面、冰柜、货架等擦洗千净,所有食品分类、保存、贮藏。

5、每周五进行大扫除,每周六酒楼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卫生不合格,将按酒楼规定予以处罚。

1、上班迟到扣除1小分,当月迟到5次的员工追加扣除2大分。

2、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扣除3~5小分,情节严重追加扣除1~5大分。

3、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扣除1~3小分。

4、厨房员工培训课或者有事先通知的临时集合无辜缺席的,扣除3~5大分。

5、违反员工餐厅管理规定,浪费食物,扣除5小分,情节严重的扣除1~3大分。

6、厨房员工仪表不干净,不穿着工衣就进入厨房工作岗位工作,头发过长,上班时间手戴戒指。扣除1~3小分。

7、由于主管级员工忘记申购菜品原料从而导致的菜品估清,不按照厨房六常管理法规定胡乱堆放原料工具,扣除2~5小分。

8、未经允许吃、喝、拿公司物品,扣除3~5小分,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全部考评分,并扭送公安部门。

9、工作时听mp3音乐、玩手机,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扣除1~3小分,屡次违反的追加扣除1~3大分。

10、厨房员工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扣除3~5小分。

11、厨房员工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照价赔偿,扣除1~3小分。

12、厨房员工拒绝执行本部门主管的指示,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导致本部门菜品销售发生脱节,扣除2~6小分,情节严重的追加扣除3大分。

13、上班时打瞌睡,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扣除1~6小分。

14、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调戏或侮辱他人,偷窃酒店物品,

资料。

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故意损坏告示栏或他人物品,扣除3到15小分,情节严重的将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分,并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15、部门上菜速度慢,菜品出现质量问题,将不干净或者变质的原料上桌,因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的客人投诉,扣除2~6小分。

16、在厨房内吸烟,酗酒,扣除5小分。

17、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扣除3~5小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印象的追加扣除1~5大分。

18、每日、每周例行卫生检查不合格,扣除1~2小分。

备注:

以上扣分制度针对厨房普通员工,部长级、主管级、主任级违反则加倍扣除考评分。每月因员工违纪扣除的金额明细,会在厨房会议上公布。所扣除的钱款,全部用于奖励每季度的优秀员工和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

1、工作表现优异,态度积极,受到经理,部门主管表彰,加1~5小分。

2、拾金不昧,帮助后进员工工作,对部门日常运作提出有建树性提议并被采纳,加3~10小分。

3、推出本部门新菜品,得到客人认可并点击率颇高,加5~15小分。

4、当选本季度优秀员工的,本季度每月加20小分。

5、积极配合厨房部门工作,在本部门人员欠缺,员工自愿加班加点,加1~5小分。

6、在酒店范围发生以外事故(如火警、工程事故、厨房起火等)挺身而出维护酒店利益的厨房人员,加20~100小分。

备注:

以上有优异表现的员工,由厨房主任和厨师长合适情况后下达加分单。

优秀的员工、优待的福利:

1、优秀员工每季度评选一次,当选的员工每月增加奖金100元,本季度每月增加20小分,并得到一份由厨房部赠送精美礼物和公司颁发的优秀员工奖章。

2、厨房优秀员工本季度可以和家属朋友免费在公司就餐一次,餐费200元。优秀员工考评名额权限:

1)一季度内违纪少于5次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2)一季度内受到公开表彰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3)评选会上得到30%选票以上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4)厨房主任提议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

每一个公司在管理员工方面,都想奖励先进,激励落后等,同时也要规范员工的行为及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等制定一些奖罚管理制度。以下为公司奖罚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生产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同时,通过规范对员工的惩戒事项,以透明、公开的惩戒方式,确立公司的各项工作制度能够顺利执行,并在企业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生产和办公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奖惩的原则、种类以及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含 等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考评,实施奖惩。

3.2  厂、部级单位在遵循本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的实施细则。

4  奖惩原则

4.1 “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4.3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一手抓先进典型的奖励,弘扬先进事迹,引导主流方向;一手抓落后典型的惩罚,鞭策后进,扼制不良倾向。

5 奖励

5.1  奖励的形式:嘉奖、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以及实物、现金奖励。

5.2  获奖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奖励或物质奖金:

1)  对提高产品质量,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2)  在节约原辅材料、能源、物资或节约资金、人力等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4)  在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5)  在市场开拓,产品营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8)  维护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9)  服从分配、忠于职守、拒腐倡廉、舍已为人、拾金不昧,事迹突出的;

10)在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方面表现突出的;

11)在文化、技术学习中成绩显著的;

12)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或其他突击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13)在提升企业文化,参加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1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5.3奖励的程序与规定

5.3.1 集团公司一级的奖励:包括嘉奖、记功、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由各基层单位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后,以集团公司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奖金一般由集团公司承担。

5.3.2 厂、部级单位的奖励,包括一次性发放奖金、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记功、嘉奖四种,由科一级单位按厂、部级单位内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厂、部级第一负责人审批,厂、部级单位奖励的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请集团公司予以奖励。

5.3.3 科级单位对员工的奖励,由科级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进行,最高限额为  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分厂予以奖励。

5.3.4 厂、部级、科级单位的奖励,所需资金在厂、部级、科级单位的考核所得中列支。

5.3.5 对全体员工完成本岗位职责工作的常规性的奖励,依据相关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5.3.6集团公司外部对员工的各级各类奖励,按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由集团公司推荐,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并由上级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5.3.7 集团公司对员工的精神奖励,以集团公司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表彰,并存入员工档案。

6  惩戒

6.1  惩戒原则

6.1.1 对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企业纪律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按照惩戒的种类给与处分。

6.1.2  本制度已明确的违纪行为,按本规定予以惩戒;本规定未详尽的违纪行为,其他制度中有明确惩戒规定的,按其他制度惩戒规定执行;各项制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中最相近似条款违纪行为进行惩戒,如也无最相近似条款,若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向公司提出惩戒建议的,公司可以采纳其惩戒建议。

6.1.3 惩戒应按照违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违纪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对违纪行为的人是态度做出处罚。

6.1.4 故意违纪的从重处罚,过失违纪的酌情从轻处罚。

6.1.5 下列行为从重惩戒:

1)屡教不改的;

2)教唆或指使他人违纪的;

3)违纪行为经查属实,本人拒不配合及不接受调查的;

4)不听劝阻造成违纪的;

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

6.2 惩戒的种类

6.2.1 对员工惩戒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

6.2.2附加惩戒种类包括: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可附加在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并执行。扣除奖金指在当月绩效考核基础上再处以一定金额的奖金扣罚。

6.3 惩戒的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惩戒:

1)  违反集团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中有关劳动纪律、个人素养、工作礼仪等规定的;

2)  个人行为违反集团公司“5s”管理制度要求;

3)  违反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要求,造成产品产量或质量损失的;

5)  不积极履行岗位工作职责,造成负面影响,致使集团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

6)  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侵害集团公司利益行为的;

7)  违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

8)  违反集团公司保密制度的;

9)  其他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不良行为。

6.4  惩戒的程序与权限

1)惩戒员工的依据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综合管理检查小组、事故事件调查组、总值班、警卫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检查及调查的结果。

2)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权限为警告、扣除奖金两种,并将惩戒结果报所在厂部级单位备案,其他形式的惩戒必须经所在厂部级部门同意,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3)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形式包括警告、记过、扣除奖金三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以厂、部级单位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集团公司一级对员工的惩戒包括各类惩戒形式,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管理监控部以集团公司文件予以通报。

5)厂、部级及科级单位作出的扣除奖金惩戒决定,分别由厂、部级、科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纳入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厂、部级单位批准;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5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6)由集团公司进行扣除奖金惩戒,须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相关考核部门在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惩戒金额最高以  元/人次为限。

7)对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惩戒的,应事先通知被惩戒人所在的工会,工会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对被惩戒人作出相应惩戒;工会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公司应当研究其意见后再作出惩戒决定。

6.5  警告

员工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惩戒。(员工在年度内首次出现下列行为的可免除警告惩戒,只作扣除奖金惩戒)

2)  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或者早退在1小时以内扣减当日固定工资的50%,超过1小时扣减当日固定工资,迟到或者早退超过4小时的,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其个人1.2倍的固定工资,依次类推。

5)  在厂区内任意采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坏绿化者,扣除奖金20元;

6)  在厂区内随地大”愕模鄢苯50元;

8)  员工上班(泛指厂区内)不佩戴岗位证者,扣除奖金10元;岗位证不是规范佩于胸前的,扣除奖金5元;岗位证遗失的.,应提前主动向警卫人员说明和登记备案,并在三天内完成补办后进行消案,可免于惩戒。

10)员工穿拖鞋(包括拖鞋式凉鞋)、背心、短裤或光背上班的,扣除奖金10元;

11)工作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的,扣除奖金10元;

12)工作时间聚众聊天或在休息室、更-衣室长时间闲坐的,扣除奖金20元/人;

13)上班时打瞌睡者,扣除奖金20元;

14)上班时间消极工作,懒散怠工、不执行领导指示的,扣除奖金50元/次;

15)上班时睡觉的,聚众打牌的,该工作日作旷工处理;

16)不遵守就餐时间,提前去餐厅就餐的,扣除奖金20元;

18)违反集体宿舍住宿规定的,扣除奖金20—100元;

21)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机动车者,扣除奖金20元(批准者除外);

22)在非吸烟点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使用明火的,扣除奖金50元;

23)下班铃响以前,在本岗位工作场所外等候下班或提前洗浴者,扣除奖金20元。

24)带小孩到生产、办公区域场所的,扣除奖金20元;

26)  酒后上班影响工作的,扣除奖金50—100元;

27)  违反交接-班规定交接或擅自离岗,扣除奖金20—50元;

28)  因管理不力或交待不清造成操作失误,扣除奖金50—100元;

30)  发现下属违规违纪不及时制止、处理的,扣除奖金50元;

33)  门岗保安人员对违反进出厂门规定的行为不加制止的,扣除奖金20元;

36)  员工提出辞职,未经领导审批同意或未达到法定间隔天数便无故矿工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6.6 记过

6.6.1员工多次出现6.5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6.3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在其他员工中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形象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500元以上的责任损失的,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记过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惩戒。

6.6.2 对受记过处分的员工,同时被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的,由人力资源科、财务会计科按处分决定执行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6.6.3 厂、部级单位的记过期一般为6个月,集团公司一级的记过期一般12个月,员工在记过期内不能享受晋级晋档、工资普调、参加内部职称评比等奖励性待遇。

6.6.4 在记过期内,员工若有重大的突出表现,经本人申请或厂、部级单位建议,由做出处分一级的职能部门作出决定,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撤销记过处分,撤销后相关待遇按照同岗同级员工正常执行。

6.7  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属于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当事人劳动合同,并附加扣除当月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等惩戒:

2)  盗窃公司财物;

3)  提供虚假发票、单据、票证,骗取公司财物;

4)  模仿管理人员的签名或盗用公司印章;

5)  在公司范围内争吵谩骂,经劝阻无效,或造成恶劣影响;

7)  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窃取、破坏电脑数据,或故意更改设备控制参数;

8)  窃取工艺技术、信息、样品资料等商业秘密;

9)  泄露集团公司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的,或疏于管理导致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泄露;

12)员工个人行为严重影响集团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20)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含5天)的;

21)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造成3天以上(含3天)无法上班的,

2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8 员工应督促其邀请进入公司拜访的亲友、老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的亲友(老乡)在公司内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惩戒。

7  其他

7.1 各分厂制定的本单位区域内的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方可实施执行。

7.2 分厂各工段也可结合本工段实际情况制定与本管辖区域内的奖惩措施,具体的奖惩限度应在本制度和分厂管理制度限度范围之内,并经分厂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实施执行。

7.3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如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7.4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员工应负的责任情况,须承担集团公司实际损失金额5%--100%的赔偿。赔偿的具体比例与金额由厂、部级单位提出,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交财务会计部督促执行。

7.5在集团公司作出惩戒决定后三日内,被惩戒者可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但在集团公司未作出改变原惩戒决定前,仍按照原惩戒决定执行。

7.6 为鼓励受到惩戒的员工将功补过,对受惩戒后,员工对集团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而受到嘉奖记功表彰的,年度内处分后的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具体规定为:

a)  一次嘉奖与一次警告相抵;

b)  一次记功与一次记过相抵;

c)  受到处分后,员工所立功绩按规定抵消处分的,对加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7.7受到奖励的员工,除按规定获得荣誉及经济奖励外,集团公司还在住房、进修、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7.8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取消奖励,并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惩戒。

7.9 对于滥用职权,通过惩戒员工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惩戒对象进行包庇的人员,一经查实,集团公司视情况给予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10有关各级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的对违章违纪行为的惩戒标准必须严格遵循本制度中的相应规定。

7.11 奖惩单位应将经公示或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奖惩材料存档,并报同级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7.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监控部、各分厂管理人事科(综合科)负责对员工出现的严重违纪行为(包括可能处以记过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各自范围组织进行调查,并最终形成调查意见。

7.13 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日后正式实施。

7.14 本规定实施后,原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自动作废。

安全管理奖罚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督,以提高职工及相关方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修定本制度。

矿山部根据国家有关各项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日常巡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重点抽检等方法,对各类生产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违章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并作出相应的奖惩处理。具体如下:。

1、现场管理发现的违章处罚。

1.1对违反规定,未正确使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服、劳保鞋、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的责任人员处罚:。

1.1.1发现员工在工作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100元/人次;相关方人员未违反者处罚200元/人次。

1.1.2发现部门领导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200元/人次;安全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者考核扣300元/人次。

1.2对现场疏于安全管理、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单位/工段的处罚:。

1.2.1发现从事边坡排险、爆破等危险作业,未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对组织施工的责任工段考核扣200~500元/次,是相关单位,考核扣500~20xx元/次。连带考核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工段负责人或作业负责人考核扣200元/次。

1.2.2现场护栏、护网、护罩等防护设施因工作需要破坏、拆除,在工作完成后未及时恢复的,考核扣责任人、工段长或作业负责人各100元/次。

1.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违章操作的工段处罚:。

1.3.1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有员工无视规定,或有章不循、冒险蛮干而出现突发险情或潜在事故隐患的,依据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扣罚责任工段200~500元/人次,是相关单位500~1000元/人次。

1.3.2对一般性、习惯性违章的当事人,考核扣100元/次。现场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扣100元,工段长、班组长各扣50元,(如:工段长检查发现的,不考核工段长;班组长检查发现的,不考核班组长)。

1.3.3采场作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涉及到与易普力公司的交叉作业要按以下要求做好防范措施:1、从开始装药起,即设置安全警戒,警戒距离为作业边缘起大于50米,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一经发现或投诉到部门即对违规人员进行考核扣200元/次,经劝说无效还执意在警戒区内逗留的,考核扣500~1000,情节恶劣的给予辞退。2、炸药安装完成后网路连接前,工作人员、设备逐步撤离至警戒区外100米外;网路连接后,工作人员、设备逐步撤离至爆破警戒区外,相关人员必须服从警戒员的指令,如有违规者一经发现或投诉到部门即对违规人员进行考核扣300元/次,经劝说无效还执意在警戒区内不撤离的,考核扣500~1000,情节恶劣的给予辞退。

1.4对违章指挥的责任人员处罚:。

1.4.1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部门领导、工段长、班长、调度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考核扣违章指挥责任人员200~1000元/人次。

1.5对违反规定、人为损坏或挪用消防灭火器材的处罚:。

1.5.1消防设施要按要求进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的,扣罚责任人50元/次,公司检查发现的考核责任人扣100元/次。

1.5.2不能将消防专用设施挪作它用,不能随意损坏、泄放灭火器,违反者扣罚责任工段100元/次,是相关单位的处罚200元/次。

1.5.3私自(非灭火行为)泄放灭火器的,考核扣当事人100元/次。

1.5.4对违反规定,挤占消防通道的工段,考核扣责任工段100元/次。

1.1.6违规动火处罚。

1.6.1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项目施工或设备检修时,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违章动火的工段、单位,考核扣责任工段300元/次,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次。

1.7重点防火部位现场管理疏漏处罚。

1.7.1发现有人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工段管理人员不批评,不制止的,扣罚当事人500元,连带处罚责任工段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1.7.2在禁止吸烟区域(油库、仓库、火工材料库等范围)现场内发现一个烟头时,找到当事人的处罚当事人100元/次,找不到当事人的,处罚相关管理责任人100元/次。

1.8对违规用电处罚。

1.8.1在重点防火部位、生产作业场所、仓库库房等部位,发现乱接乱拉电源线路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次。

1.8.2使用铜、铝、铁丝等金属品替代保险丝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1.8.3在电源开关下,堆放各种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1.8.4没有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私接、乱拉用电源线路的,处罚当事人100元/次,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次。

1.8.5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没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200元/人次,处罚相关管理责任人500元/人次;办错设备(写错设备名称或代码)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人500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0元/人次;若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按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1.9对安全活动、安全自查不到位的处罚。

1.9.1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未正常开展(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类学习材料未学习),少一次扣所在班组长100元、工段长200元;工段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参加所有班组安全活动,未参加或少一次扣200元;工段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未正常开展(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类学习材料未学习),少一次扣工段长200元;部门分管领导每月参加不少于一次的工段安全活动,未参加扣300元;班组例会记录少一次扣责任人100元;班组会议记录未认真开展、不符合要求扣班组长100元/次。

1.9.2对于部门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要求参加却无故不参加的人员,工段长扣10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200元/次。

1.9.3工段对公司、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上报且无正当理由,扣责任工段长100元/项。

1.10交通安全处罚。

1.10.1未规范填写车辆交接班记录,扣当事人50元/次。交班记录上的安全隐患未安排整改的,考核工段长100元/项。

1.10.2未经部门领导许可私自驾驶矿车等专用机械车辆进入矿区扣当事人200元/次,驾驶摩托车进入矿区扣当事人200元/次。

1.10.3矿车、叉车、装载机厢(斗)等部位载人的,扣驾驶员、搭乘者100元/次。

1.10.4违反限速规定扣当事人100元/次,酒后驾驶扣当事人200元/次,未系安全带扣当事人50元/次。

1.10.5在运矿道路进行排险、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进行警戒扣责任工段工段长200元/次。

1.10.6违章指挥、强迫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扣责任人200元/次。司机违反交通安全规则行车的,视违章后果严重情况,考核扣200~1000元/次,造成事故的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1.10.7检查发现员工(包括搭乘员工)上下班骑摩托车未戴好安全帽的,扣罚100元/人次。

1.11关于各类学习培训考试等未按时开展的,资料未按时上交的规定:。

1.11.1公司、部门下发的各类学习培训考试等资料,各工段专业要按要求完成资料的学习培训及资料的收集上交(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部门有提醒的义务,提醒后仍未按时上交的,考核扣责任人100元/次/项;造成部门扣分的,扣部门1分,则考核责任人200元;扣部门2分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1.11.2示范企业创建各项工作未按时、按量完成,考核扣相关工段、专业负责人100元/项;给部门造成扣分的,扣部门1分,则考核扣责任人100元;扣部门2分的,考核扣责任人200元。

1.11.3部门要求的各种作业文件材料资料未按要求上交的,考核扣相关工段、专业负责人100元/项/次。

1.12对相关方的违章处罚。

1.12.1相关方人员对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整改未及时完成且无正当理由或未及时沟通的,按200元一项处罚;在延时到期后仍还未完成整改的则加倍处罚。

1.12.2相关方及相关方人员不配合矿山安全管理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500元处罚;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我部财产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另外给予200—2000元的处罚。

1.12.3火工材料库的管理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xx及《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xx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否则按每项200—1000元处罚。

1.12.4关于易普力的爆破安全管理,要求易普力广东封开分公司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及相关规定条款执行,发现违规的,视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性处罚500—10000元,部门认为必要时报公司处理。

2、设备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处罚。

2.8安全防护使用不当者,灭火器失效、固定不牢及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者,对责任人考核100元/次。

2.9发现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视情节严重性考核扣200~1000元/次。

3、安全行为观察考核规定。

3.1助理经理以上人员每月进行1次,每少1次考核扣100元。

3.2工段长、班组长每周进行1次,每少1次考核扣50元。

3.3主管、责任工程师每月进行2次,每少1次考核扣50元。

3.4专职安全员每周进行1次,每少1次考核扣50元。

3.5员工自愿参加,无硬性要求。

4.1安全例会按要求认真开展,缺席人员要有正当理由并出具请假条,会议内容记录完整详实,安全隐患形成闭环,每月在部门内评出一个优秀班组,奖励200元。如没有班组符合以上条件则当月不执行奖励政策。

4.2鼓励员工积极提出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提出申报的安全隐患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由安全管理人员整理报部门领导审核后奖励100~200元/项。

4.3设备维修需耗时超过24小时的,整个作业过程部门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均未发现“三违”现象,现场整洁工器具摆放合理有序的,由工段整理资料送安全管理人员核实报部门领导审批后奖励100~200元/项。

4.4对单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突出者,在工段可以被推广的,对责任人奖励50--200元。

4.5关于对“三违”行为进行举报部门予以支持,并对举报真实的事件进行奖励,举报者必须提供证据(可以是图片、视频或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经调查核实、部门领导审核后给予50—200元/项的奖励,部门对举报者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5、本制度适用于华润水泥(封开)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及在矿山部辖区内作业的第三方单位及相关人员。

6、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矿山部安委会。

7、本制度自下发各工段及相关单位之日起施行。

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

2.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扣10元/次;。

4.所有店铺每班次必须提前15分钟到铺休整,保证工作状态;。

6.充电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违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仓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违者扣5元/次;。

员工仪容仪表仪态。

1.工服统一穿着,工牌统一配戴,仪容仪表整洁,logo统一颜色,违者扣5元/次;。

员工行为准则。

1.早上上班不得将早餐带回店铺吃,违者扣5元/次;。

每月例会所有同事一律不许缺席,有重要事情必须提前申请会假,如无申请并缺席者将处以50元一次罚款。

3.工作期间一律不许在卖场嚼食零食,打瞌睡,玩弄指甲,发呆。如违例者处以5元一次罚款。

7.不得欺诈公司以谋取个人私利,不可以泄漏公司的一切资料(数据、培训资料等),违者扣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着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27、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制服整齐或未淡妆上岗。

28、服务未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29、当班吸烟、吃东西,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30、当班时办理私人事务,打私人电话,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看电视,听录音机等。

31、当班期间聚堆闲谈、聊天、打闹等。

32、随地吐痰、乱抛杂物或大声喧哗。

33、酒后当班带有醉态或当班睡觉。

34、当班时间打瞌睡或擅离岗位。

35、违反规定携带私人物品上岗。

36、在饭店内粗言秽语。

37、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饭店,

38、不遵守饭店关于宿舍及更衣室有关规定。

39、违反安全规定或部门制度,未造成饭店经济或声誉损失。

40、其它应给予口头警告的轻微过失。

口头警告:处以1分—5分处罚,每分1元并记录在案。

(二)重度违纪:书面警告。

1、不遵守饭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服务程序。

2、未将已发生的事故及异常情况向领导汇报。

3、当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或旷工一天。

4、因失职造成饭店重大损失或影响。

5、不服从上级合理指令。

6、散布虚假言论,对饭店同事的名誉进行恶意。

7、和同事吵架或破坏工作秩序。

8、其它应处于书面警告的严重过失。

9、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其它应给予重度违纪的书面警告。

车间奖罚管理制度

(2)接单、开单服务好,并能经常提供业务线索给营销部,或加盟商户信息。

(3)并给公司建设提供可行性建议;

(4)当月未发生工作失误的。

涉及到如下事项: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1)报错单、打错单、漏打单的。

(2)客户投诉态度不好的、产品不熟悉的、价格不清楚的。

(3)不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的,电话响不接的。

(4)不参加小组和公司会议电话的。

企业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卫生管理制度及奖罚

为加强公共卫生学院管理工作,更好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加快教学改革进程,促进学科发展,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安心本职工作,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圆满完成教学计划者,可优先安排进修学习及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

2、遵纪守法,坚守工作岗位,在教学中做到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圆满完成教研室布置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师,教研室应向上级部门推荐给予表扬和奖励,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晋升。

3、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活动,或引进推广新技术,填补学院或省内空白,成绩显著者,教研室向有关部门推荐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对及时发现教研室存在问题并提出有效改进建议,避免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者,教研室给予表扬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在科室工作经费中给予适当奖励。

二、处罚制度:

1、不安心本职工作,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工作缺乏责任心,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不经安排外出进修学习,不经批准外出参加学术会议。

2、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完成教学工作,教学不负责任,教学水平极低,不求上进,工作质量差,甚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本教研室,不予安排教学工作,不推荐晋升。

3、无故旷教,经常迟到、早退,人为造成工作严重失误者,扣发当月课时费,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屡教不改者,建议学院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玩忽职守给科室教学及工作带来恶劣影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院里扣发当月乃至当年的课时费。

5、违反党纪国法者交有关部门处理,追究其责任。

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互相团结,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以自律,忠于职守。

第二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请假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时进餐,按时就寝。

(一)上班时间开始后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二)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三)迟到、早退每次扣20.00元。

第三条员工有事有病不到班必须亲自请假,不得找人代假,请假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离岗视为旷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特殊情况未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者,事后补假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7天以内以旷工论处,超过7天以上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一)故迟到、早退连续3次且劝说教育无效者。

(二)怠工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工作懒散,上班时睡觉或消极怠工者。

(四)不按工作程序操作,乱扔工具,浪费材料,影响工作进度者。

(五)上班时干私事,无故离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六)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者。

(七)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产品(工作)质量低劣者。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物质奖励。

(一)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起表率作用者。

(二)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以上出全勤者。

(三)主动打扫卫生,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卫生表现突出者。

本条款如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冲突,请以公司制度为准。

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

xxxxxx公司:

1月7日在我公司组织的员工培训会上,主讲人xxx为大家培训的主题是“样品批量导出”,样品批量导出不仅提高了大家培训的兴趣,同时也增长了大家的专业知识水平,更重要的是这种学习方法大大提高了我们野外的工作效率。此次培训学习达到了我公司员工培训的目的,为表彰李黎在此次培训中出色的表现,激励先进、强化创新学习意识,公司决定,对李黎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元。希望李黎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在工作中勇于创新,以更为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同时也希望大家以他为榜样,抓住一切学习的机会吸收新的思想和方法。为促进公司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特此通报。

xxxxxxxxxxx公司。

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