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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xx〕5号)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xx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xx〕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xx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xx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xx年10月—20xx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xx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准备并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东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东医保【20xx】7号),该《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2.绩效指标标明确性。

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由医保部门牵头,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局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实施办法》制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

3.资金到位率。

实施年度内实际落实到位的城乡医疗救助补贴资金总额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100%。

4.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

县级财政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测算的资金需求总量,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位的资金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已按规定时限拨付到城乡医疗救助专账的资金543.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一)项目管理。

5.政策宣传。

开展了面上和点上的宣传工作,做到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医保经办规程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利用启动参保动员会、电视台采访受益对象、通报参保工作进度等方式开展了多形式、多平台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树立合理预期,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展氛围和良好发展氛围,以提高社会公众和贫困人员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做到“应救尽救”。

6.救助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等情况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救助对象符合程度为100%;申报材料符合程度100%;救助标准符合程度100%。

7.信息平台管理。

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比例高于上年度。

8.档案管理。

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档案;档案的建立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有关单位及时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9.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选择的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均是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100%实行了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二)财务管理。

10.资金使用合规性。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以及需要事后救助的,救助款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资金使用中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11.监督检查有效性。

建立了基金使用内控制度,并开展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审计部门每年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12.目标任务完成率。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13.救助覆盖率。

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按规定将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截至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覆盖率为100%,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为29%,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为72%。

14.完成及时性。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15.社会效益。

通过随机抽查参加医保受益人群,参加医保后,个人或家庭得到了实惠;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明显缓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16.可持续影响。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经办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基本无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未出现过影响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17.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超过90%。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现将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xx年中省共下达我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339.72万元。其中: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中央财政下达3988.45万元、省级财政下达855.7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169号);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省级下达203.53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xx〕21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中央财政下达-682.46万元、省级财政下达-288.2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46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中央财政下达262.7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65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总体目标为持续做好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资助工作;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不低于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符合客观需要;加强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统筹医疗救助,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风险的长效机制。

2.具体绩效指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具体指标为: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小于或等于15%、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大于或等于70%、服务对象工作满意度大于或等于85%等。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对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按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评等次为优秀。

(三)指标体系设置。

指标体系设置参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执行,主要报告:项目决策等4项一级指标、决策依据等11项二级指标、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等21项三级指标。

(四)评价工作过程。

组织规划财务、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等相关股室人员,对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开展各项指标自评工作,形成自评结果。

(一)评价得分。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6分。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总体较好,决策依据充分,目标较明确,组织实施有序,通过项目实施,稳步拓展了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扩大了救助规模,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过程管理。

县医保局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要求,保障医疗救助资金运行安全,合理使用救助资金。20xx年,岳池县医疗救助资金支出7680.95万元,其中:全市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3034.57万元;住院救助资金4617.06万元;门诊救助资金29.32万元。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实现符合救助条件人群全覆盖。20xx年全市资助参保150873人,住院救助47044人次,门诊救助5435人次,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待遇,基金累计结余率为0.18%,较去年大幅度降低。

2.质量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达到70%,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覆盖率达到95%。

3.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不断增加,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1)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将救助范围拓展到孤儿、医疗费用支出大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等人群。

(2)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更加快捷。全市救助对象在市域内就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即时结算。

2.可持续性。

健全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成效明显。坚持保基本、惠民生、托底线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积极沟通协调民政、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有效衔接救助对象的各项保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各级医保部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切实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政策知晓率达到85%。

全县医疗救助资金当期收支差口较大、资金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尚未开展。

(一)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救助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助资金运行情况,积极推动医疗救助制度省级统筹,逐步消除地区间待遇差距,不断增强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拓宽筹资渠道,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引导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医疗救助基金,有效防止各类支出风险。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财政批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人社基层平台及社会保障大厅运行经费、人事人才专项经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专项经费、劳动监察仲裁专项经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党建经费、代发老干部贴等7个项目,项目资金248.7万元。用于保障我市社会保险经办、人事人才、劳动监察仲裁、人社基层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以及我市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享受适当补贴。

二、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20xx年本单位实际到位资金199.13万元,到位率79.98%,项目资金使用199.13万元,使用完成率100%。在资金使用管理上,我们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设置专项资金专户,专项核算,分账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使用资金,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无浪费行为,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自觉接受财政与审计部门项目审计,同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及时纠正资金管理上的不良行为。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各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在我市人事人才,社会保险经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劳动维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等方面体现了应有的价值和社会效益。

部分项目支出因财政资金安排不过来未能实施导致一些业务落实不够,如社会保险经办、人事人才招考等,下一步计划加强和财政联系,积极向政府汇报,切实落实本单位项目实施。

将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中、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立项的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xx】25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73号),省级下达20xx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孤儿助学工程45万元、殡仪车购置15万元。

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有养老服务、孤儿助学和殡仪提质项目等,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孤儿就学情况和县殡仪馆建设现状等,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孤儿、殡葬等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岳池县园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45万元、为岳池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1辆。

2.省级福利彩票补助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殡仪车购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顺利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局办公室、县殡仪馆、相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对20xx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省对各项目的支持方向,结合县域养老服务、儿儿、殡葬等实际情况,加强对选址、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的.优化选择,合理科学编制我县向上资金争取项目资料。20xx年省级共计批复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4个,共计15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3.资金使用。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较好地达到了预算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职责设在局办公室,现有专职财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2名、出纳1名。所有的民政项目专项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均进行了专帐专户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实施;设施设备货物采购类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施;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按标准据实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20xx年涉及的省级福彩补助项目有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孤儿助学、殡仪车购置等项目,项目中有的需要进行房屋建设,有的需要购置设施设备。为规范实施,我县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购置设施设备的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实施进展进行开会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地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20xx年间,支持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个乡镇敬老院,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为殡仪馆购置1辆殡仪车。正在加快建设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均按照厉行节约,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赓即投入使用,给城乡社会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休闲健身场地,有效保证了居家老年人和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养老健康服务需求。帮助孤儿就学,有效保障孤儿的就学和提高孤儿就学水平。增加殡葬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和殡仪服务需求,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管理上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相关建议

1、养老方面。由于我县养老服务总的水平偏低,请求上级给予我县养老项目上的支持和资金倾斜。

2、我县将加快岳池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装饰。

公益性岗位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做好地方性金融组织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市金融工作局每年对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和交易场所四类地方金融机构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年度执法检查,聘请第三方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参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对全市这四类地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培训,对存在不合规经营的公司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全市四类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不发生金融风险和维稳事件。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2019年7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各市州地方金融工作局负责地方金融组织执法检查及日常监管工作,在推进该项工作过程中将会通过会议、培训等提升监管人员、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通过合规经营检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的经营行为。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参加省局组织的会议或培训,组织地方金融组织、县(区)金融办工作人员和全市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次,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会2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做好地方性金融组织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市金融工作局每年对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和交易场所四类地方金融机构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年度执法检查,聘请第三方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参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对全市这四类地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培训,对存在不合规经营的公司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全市四类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不发生金融风险和维稳事件。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完成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常态花融资对接,普惠金融政策落实,“攀钢航母舰队”金融融资,企业上市培育,地方金融机构监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2019年10月预算编制11.6万元,2020年2月批复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参加会议8次,组织培训和政策解读会4次聘请第三方4次参会差旅费用2500元/人次,每次参会2人,全年需要参加会议8次,费用合计4万元。

采购投影仪9000元,采购音响设配1万元,采购笔记本电脑07万元,请专家和老师讲课费1万元,合计3.6万元。

聘请第三方机构,每类别金融机构约1万元审计费用,4类金融机构约需审计费用合计4万元。

2.资金到位。

资金2020年2月预算批复后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办公费2.22万元,电费0.64万元,差旅费0.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3万元,租赁费0.24万元,办公室维修费5.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办公费等按进度实施支付,办公室维修按照合同完成后支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修订完善《攀枝花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增加对金融监管部门的考核,进一步完善对银行机构的考核指标和奖励措施,切实提升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率。加强财金互动“一揽子”政策的落实力度,为财政资金发挥引导放大功能,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投入建言献策。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依托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坚持定期收集、重点筛选、分类推荐、及时推送,持续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搭建精准对接平台。研究制定《攀枝花市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实施方案》《攀枝花市“三比三赛”金融协调服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形成政、银、企工作合力,实现企业(项目)融资筛选、推介、反馈闭环管理,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累计推介各类金融产品75款,帮助180个重点项目实现银行融资,贷款余额100.58亿元。截至2020年末,线下办理攀钢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实现了“零突破”。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提值减量增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推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自20xx年机构改革后,我县医疗救助工作职能划转县医疗保障局,我局认真落实贯彻医疗救助政策。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标准不断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吉府办字[20xx]12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以住院救助为主,以门诊救助、儿童倾斜救助、二次救助为补充的全方位救助,具体如下:

1、住院医疗救助。

(2)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同时又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六类对象”、“两类对象”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患病住院,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5万元。

(3)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超过20000元的,医疗救助在政策范围内按50%的比例,对20000元起付线以上的超出部分给予救助,封顶线不超过1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

2、门诊医疗救助。

对重大疾病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符合19类重大疾病和15类门诊购药救助病种范围,确实需要依靠门诊用药维持治疗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10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0000元;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3000元。

报账式门诊救助年累计救助金额同时计入年医疗救助资金总额;救助对象当年门诊救助金额已经超出年封顶线,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将门诊、住院救助封顶线合并计算给予救助,但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救助封顶线不得重复叠加计算。

根据中央补助资金文件,安福县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预算为1068万元。县级安排的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为96万元,合计1164万元。20xx年医疗救助支出总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目标达到情况:为民政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医疗救助,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过重的医疗负担,受益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加,社会反响好。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安福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下拨、县配套组成,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中央预算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为1068万元,实际到位1068万元;县级配套预算资金为96万元,实际到位96万元,合计筹集资金1164万元。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安福县财政局对上级下达及本级预算安排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批,经公示后报县医疗保障局核算待遇,经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局复核,由财政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年接受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为12502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稳步提高。

(2)质量指标: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5%。

(3)时效指标:“一站式”即时结算吉安市内全覆盖,补助金及时发放。

(4)成本指标:符合条件的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为50%;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分别为70%和100%;符合条件的民政对象个人自负医疗救助比例为7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全年医疗救助支出总额为1036.54万元。

(2)社会效益: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将未纳入低保、五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视同低收入家庭,直接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减轻其医疗负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可以享受定点直补、异地就医直补、慢性病特殊门诊、医后救助等政策,给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使患者个人自负费用大大减少,有效缓解了其过重的费用负担,社会反响好。

(3)生态效益: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加。

(4)可持续影响:通过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消除“因病致贫”现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问卷调查,困难群众对我县民政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达91%,对医疗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是机构改革后由县民政局划入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职责,之前在县民政局管理时有三名工作人员经办医疗救助工作,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县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各工作人员审核后上报县财政局拨付,最繁杂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在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专职人员完成,而医疗救助职责在划入我局管理后,由于我局在各社区和乡镇没有相关机构,只是在各乡镇人社所有一名工作人员经办医保业务(医保业务本身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已经苦不堪言),根据“一站式结算”的工作要求,各乡镇人社所经办人员不仅需做到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报,还必须承担医疗救助金额的拨付工作,使本身经办医保业务工作人员偏少的情况,现今更是捉襟见肘。

改进措施:加强与医疗救助资金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让医疗救助经办流程更科学,更合理化。

工作建议:医疗救助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入户调查、公示、档案管理等需要大量工作经费,建议上级增加人员编制和相应的工作经费;增加各乡镇人社所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从而让医保业务和医疗救助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0xx年医疗救助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县财政局、医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

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缓解了我县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达到优秀等次。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立项背景根据县编办成立机构的有关文件,xx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乡村道进行维护管理,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设立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

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绩效工作目标,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开支局机关工作经费,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经费来源于县财政拨款,实际开支全部超额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用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行业发展,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绩效评价设计,主要选择单位经费开支项目比较大,影响范围广作为评价目标,评价指标的设计,主要考虑项目实施对单位及社会的影响。

(二)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年度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虽指标、质虽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

(三)证据收集方法财务部门提供项目开支情况,办公室提供开支效果。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年中检查进度,项目结束要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绩效分析。

投入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

过程按月及工作进度:产出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发展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

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效果交通行业大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交运行平稳。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

(二)评价结论。

评分结果自评满分:主要结论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

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增强预算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近日,呼市财政局部署开展20xx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下达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本级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力推进。

明确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内容包括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两部分。绩效自评重点对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市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自评。部门评价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开展评价。范围是纳入20xx年度预算管理的所有支出,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涉及的预算资金支出。

加强财政审核和考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规范化设置、绩效指标设置的全面性、合理性,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内容。考核重点从工作完成及时性、评分标准明确性、指标权重合理性、报告结构规范与完整、项目情况介绍全面性、资金概括全面性、分析严谨和透彻性、存在问题有效性和建议可行性等方面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评价结果应用,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预算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责任主体,按照“谁支出、谁评价”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的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1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21〕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21〕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21﹞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1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21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21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21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21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21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21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21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21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19〕5号,红财政法指〔2020〕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21〕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财政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中央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74880.00亿元,预算数为执行数68509.39亿元的109.3%。公共财政支出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技支出等24项支出类型,并且其中绝大多数财政支出又分为中央本级支出和对地方转移支付两种支出方式。在24项支出类型中,除了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三项公共财政支出的预算数低于去年的执行数,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未做出预算外,其他20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都相比于20的执行数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见表1)。而伴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数额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成为研究的热点,如何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满足公众的需求,取得更多的社会效益,是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管理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公共财政的目标设置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将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资源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分配、使用、管理并通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监督和评估,实现公共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的过程与活动。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以结果为导向。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公共财政支出的效果,更加注重满足社会需求,以期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而不仅仅以投入作为评价指标,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投入。二是将中长期预算具体化。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中长期战略性目标通过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细化,实现目标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鼓励创新和节约。由于预算的基层管理者掌握更多关于财政支出的信息,能够促进支出预算的实现,因此应适当加大其裁量权及对其的激励措施。四是注重科学化和民主化。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管理不再只是财政部的职责,而需要更多的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参与。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我国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如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形成,改革范围不断扩大,管理机构更加健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等,但是在财政支出预算的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很显著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

一方面,虽然对于绩效管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传统的投入控制性预算管理理念仍占有主导地位,“重投入、轻绩效”的传统观念仍没有改变,很多公共部门及人员仍然认为财政资金只要按规定使用就可以,其使用效率或者社会效益与自己无关,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另一方面,有些部门对于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对绩效管理的认识仅仅停留在绩效评价上,未处理好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之间的关系,出现舍本逐末的问题。

(二)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和保障。而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也只是作为部门规章,法律位阶较低,其中也只是对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的标准和方法等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各地具体的执行制度不同,缺乏统一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

绩效评价机制不够合理和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地方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差别大,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也有待考究。评价结果也仅仅作为反映问题和情况的手段和方法,并没有真正与下一阶段财政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及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加强公共部门管理有效地衔接起来,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

(四)缺乏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和完善不是单一的改革,需要其他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但是,目前我国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公共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尚未与公共部门人员绩效挂钩,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大、审计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合作力度不够等。

把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即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和结果而不是只重视投入贯穿于财政预算管理的始终,运行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管理、事后有评价的管理系统。通过管理系统的不断循环运作,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目标、管理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绩效管理的流程再造。通过不断强化公共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彻底打破“重投入,轻绩效”的传统观念。

(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法律制度。

我国至今沿用的仍是1995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大程度上仍有计划经济的色彩,法律中的部分条文和内容并不适合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所以,为了推动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需要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当中,同时提升财政部所颁布的《政府绩效管理办法》的法律位阶,使得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有法可依。

(三)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绩效预算管理要想成为制度化和常规化的工作,需要有科学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保障,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府要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使其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过程中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二是将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进行量化和细化,进而实现财政支出预算资金使用的绩效化;三是完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使得绩效评价有标准可依,有程序可以遵循;四是实现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流程再造,建立以“制度保障,结果导向”为原则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四)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绩效评价的结果不只是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而且可以作为下一个预算年度良好的起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评价结果的充分利用:一是建立绩效管理数据库,通过数据的上传和传递,实现政府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各个主管部门通报,发现预算管理中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和完善;三是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和公示,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四是将评价结果与下一阶段的预算挂钩,激励各部门实现财政支出预算的绩效化。

(五)加强各项配套改革的实施。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不是某一个部门或修改某一项政策就能实现的,需要多方面的协调与改革相配套。一是要完善会计制度,把权责发生制作为统一的会计基础,建立完善的复式预算会计制度。二是加强组织内外部协调。预算管理改革不只是财政部门的职能,还需要与人大、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及预算单位的合作与监督,保证绩效管理的规范化。三是加强财政支出预算分配方面零基预算制度的应用,注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四是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强对公务人员的绩效评价。

传统的“重投入,轻绩效”的计划经济观念在我国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中根深蒂固,打破这种传统、实现财政预算方面的绩效管理改革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的法律制度,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促进配套改革的实施,把财政支出预算方面的改革作为一个重点来抓。不能仅仅把这项改革作为一项简单的事情来看待,要对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有足够的重视,并且要有足够的决心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攻坚克难,通过对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推进,逐步形成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财政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国家、省、成都市相继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积极推进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制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预算委对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市政府积极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等方式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有效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时以绩效评价为抓手,将绩效管理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提升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一)制定和完善预算绩效相关管理制度。

近年来,市政府的财政部门先后出台了《都江堰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都江堰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都江堰市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都江堰市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都江堰市市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建设,进一步规范了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增强了预算绩效理念。

(二)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市级各部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并将绩效目标作为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全面推进了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安排“编审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同步”。

(三)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考核。

财政部门制定了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含绩效评价)目标考评实施细则,考评部门资金分配决策和项目管理情况,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市级部门目标考核挂钩。着力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

20xx年8月,市财政局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和分管绩效管理的部门领导200多人,举办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理论及实践”专题培训会。增强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要“讲绩效、重绩效、管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理念,强化部门的支出责任意识。

预算绩效评价采取部门自评和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的方式进行。今年,市财政局对20xx年的77个项目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2111.59万元(其中财政重点评价项目45个,涉及资金12562.8万元,单位重点评价项目32个,涉及资金29548.79万元);对4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对2个专项项目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对6个部门开展市级预算绩效运行重点监控管理的试点工作。

1、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的45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涵盖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农业、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评价项目预算资金12,562.8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11,687.19万元、上级财政资金875.6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491.60万元,已使用资金11,931.71万元,结余资金559.89万元。从评价结果看,45个项目平均得分91.82分,其中41个项目得分在90分以上,4个项目得分在90分以下。评分最高的是市检察院“智慧检察”建设及检察专网专项项目96分,评分最低的是市生态环境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77.65分。总体来看,重点评价项目得分较上年有所提高,90分以上的比例比上年度提升了17%。

2、整体绩效评价单位4个,分别是市交通局,得分95.7分;市土储中心,得分94.43分;市水务局,得分90.35分;市教育局,得分90.19分。整体绩效评价的4个部门平均得分92.7分,比上年度的平均分高3分。

3、财政政策绩效评价项目2个,分别是市民政局“幸福美丽新村农房改造”项目,得分为92.27分;市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得分为91.82分。

(二)绩效评价专题审计调查情况。

20xx年4月,市审计局对20xx年度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调查了市新闻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管理局、市旅游局等10个一级预算单位。20xx年,市本级安排项目资金总额680,613万元,已实施了绩效评价的项目资金总额7,505.78万元,其中:财政重点评价项目11个,涉及财政资金6,242.8万元;指定部门评价项目7个,涉及财政资金1,262.98万元。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个数616个,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个数575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558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占本级预算项目支出个数90.58%。市级部门69个,已进行绩效评价的部门18个,绩效平均得分93.53分。

根据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20xx年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以及对部分单位进行的走访调研,发现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淡薄。

财政部门虽然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绩效监控、反馈应用等环节做了大量工作,但在预算管理上还一定程度存在“重安排、轻监督、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惯性思维,有些部门还没有树立绩效的理念,对绩效管理还不够重视,绩效管理意识淡薄,只关心项目资金是否安排到位,不关心资金使用效益问题,相关人员“消极”、“怕麻烦”等畏难情绪还存在,造成项目年初预算编制随意性大,实际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情况与预算相差甚远,甚至有个别单位决算数超年初预算数,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造成财政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

(二)预算的执行率还不高。

部分预算单位对项目未认真评估,预算编制简单、笼统,不够细化,未确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没有对项目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进行细化量化,没有对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性进行分析,造成已纳入预算的项目未按计划实施,形成资金存量闲置,预算执行率低,导致有限的财政资源配置未达到预期效果。

(三)绩效评价再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预算绩效的评价主要以部门自评和第三方评价为主,审计部门开展评价的主要是本级财政和部分少量单位。由于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未必真实反映问题,第三方机构对财政政策或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理解认识不够,大多着重于财务指标评价,造成绩效评价的结果不完全客观真实。财政审计部门也没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单位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绩效结果进行监督核实,绩效评价再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

(四)预算绩效管理约束作用不强。

绩效评价结果没能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约束力不强。尽管财政部门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但是在执行中由于次年的项目大多是新增项目,实际操作存在一些困难,使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效果不明显。

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的资金分配管理责任,预算部门的支出管理责任,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绩效,转变预算管理观念,强化绩效意识。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财政、审计和各部门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预算单位要按“谁申报、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要严格项目申报的审查,统筹考虑,科学安排,并加强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及时揭示财政、预算单位在绩效管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载体,以绩效评价为抓手,推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要科学论证、合理预测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并达到预期效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绩效目标审核力度,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对申请财政资金的项目支出设定可衡量、可比较、可评价的绩效目标,提升预算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刚性执行和绩效贯穿于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

(三)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强化结果运用。

市政府的财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减少部门自评项目数量,指导第三方机构客观公正开展绩效评价,并有针对性地抽查绩效评价情况或开展再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定期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强化绩效目标考核,提升部门绩效责任的主体意识,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要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衔接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直接与后续项目和资金安排挂钩,与部门公用经费挂钩,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树立绩效评价结果权威性。

(四)落实监督问责,强化透明公开。

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进一步扩大抽查面,监察部门要负责受理移交的预算绩效管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回馈检查处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市政府的财政部门每年要向市人大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同时要加大绩效管理向社会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和关注度。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及安排,我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遂财绩﹝20xx﹞17号)文件要求,对照《遂宁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分表》,根据我校预算管理绩效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从组织保障体系、过程管控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其他考评事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考核自评,我校考核自评得分为85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体系。

我校已经落实专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3分。

(二)过程管控体系。

我校对新增100万元及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增幅达到30%或增加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延续性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此部分得分12分。

2.事中绩效监控。

20xx年度,我校对财政安排的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填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提高了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保障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此部分得分12分。

我校按规定的时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我校也按规定和时间对财政组织的政策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开展了自评。此部分得分38分。

4.绩效目标管理。

我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全部同步编制了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此部分得分7分。

5.绩效结果应用。

近年来,我校持续深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反馈整改,硬化激励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发现主要问题并及时整改。二是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此部分得分16分。

(三)基础支撑体系。

我校制定了一些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我校在预算、决算公开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此部分得分4分。

(四)其他考评事项。

我校积极配合各级评价组开展的绩效管理工作,按时提供了自评报告和相关数据、资料等。我校按照报送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及相关材料。此部分得分5分。

我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全部同步编制了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但不足之处是绩效目标还不够细化、不够系统科学。

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更加具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程,规范各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具体的操作方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质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建议组织更多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藏财绩〔2021〕1号)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了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系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授权协调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省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安全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全区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配合做好标准化国际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8.管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9.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及人员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稽查协调处、登记注册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管理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处、食品安全协调处(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处)、食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处、标准化处、知识产权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科技和财务处、政工人事处,局机关行政编制110名,部门领导职数7名,处级领导职数50名(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市场稽查专员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主任1名),正科级2名。局机关现有在编人员104名,其中部门领导10名,处级干部59名,一般干部35名。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主要负责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和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核定编制11名,局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下设办公室、登记注册科、综合管理科,现有在编制人员9名,其中局领导3名、科级领导2名、一般干部4名。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现有人员21名;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现有人员15名;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定编11名、现有人员6名。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藏自治区计量测试所、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4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8名,现有98名。

2020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建运行的第二个年份,也是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年份,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精神,强化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主动适应形势,建立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和财务处,同时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积极贯彻中央、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基本规范了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积极指导和推进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坚持借船出海,认真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初步建立起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雏形。强化预算绩效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oa平台,及时推送国家、自治区出台的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制度办法,助推各部门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优化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始终将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牛鼻子”,注重绩效理念引领,强化目标管理,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注重绩效目标源头质量管制,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完善2020年度56个项目的信息、逐一修正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确保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强化绩效目标质量控制。既注重从源头上把控,又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的调整,年中,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绩效专家,逐一核实修正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确保2020年度安排的5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指标内容、绩效指标结构及其数量符合规定标准。积极扩展绩效目标范围,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始终将现阶段预算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的重点对象。2020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56个项目全面覆盖了全部项目包括项目支出、专项支出,实现了应管尽管。

(三)强化预算绩效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为重点目标,实施了预算执行月通报、季分析和不定期检查的绩效管理制度,每月每季未都认真研究预算执行情况,次月(季)初及时印发上月预算执行通报、上季度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统筹推进了预算绩效目标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预算执行与预算目标双监控,督促和推动各部门自觉强化预算执行和管制绩效目标。

(四)探索完善绩效评价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探索开展了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自评全覆盖,在自评过程中对2020年初安排的56个项目实现全覆盖,使所有项目应评尽评。同时,为确保自评质量、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随机成立了6个交叉评估小组,对2020年50万元以上的`项目,再次进行了集中评审。自评讲质量,在项目绩效评估中,坚持从项目立项、决策、执行、管理、资金、绩效、报告等各环节入手,依次评估项目实施部门工作台账,查缺补漏及时给予纠正,保持绩效目标、跟踪管理过程与自评报告客观一致,确保了绩效自评质量。创新评价方式,在组织项目实施部门及交叉评估小组完成评估任务的同时,邀请自治区财政厅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绩效专家,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培训、现场检查指导,手把手帮助改进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五)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去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新组建以来首次探索开展预算绩效评估工作,绩效评估结果还不够科学和客观,为激发各部门加强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仅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逐一点评每个项目的绩效管理情况,还未严格按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评估办法,将绩效管理评估结果运用到项目预算中。与此同时,认真撰写了预算绩效评估报告,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认真对标对表《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扎实开展了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均能积极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及《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部门预算绩效各项工作正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支出质量效益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逐渐提升。年度预算资金总支出达到70%,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59.59%,安排的56个项目当年完成48个、跨年实施6个、因2个项目不具条件而未实施,2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等级、15个项目绩效自评为良等级、37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中等级、2个项目绩效自评为差。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89分。

(一)2020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78,927,396.04元,支出158,062,273.42元。其中:知识产权事务行政运行收入471,200.00元、支出404,622.66元,知识产权事务商标管理收入300,000元、支出12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收入44,274,118.02元、支出51,450,41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13,492,275.35元、支出10,578,671.26元,市场主体管理收入100,000元,支出3,948,414.10元,市场秩序执法收入21,247,663.31元、支出7,393,054。62元,信息化建设收入60,010,930.00元、支出12,025,300.00元,质量基础收入7,713,500.00元、支出5,110,193.50元,质量安全监管收入9,959,990.00元、支出94,34,51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收入16,937,210.00元、支出13,630,389.68元,事业运行收入200,000.00元、支出251,920.20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4,220,539.35元、支出43,714,786.7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5573930.49元、支出5573930.49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928,055.58元、支出1,928,055.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637,902.73元、支出637,902.73元,住房公积金收入3,882,400.00元、支出3,882,400.00元。

2.自治区计量测试所预算执行情况。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5,242,575.14、支出5,242,458.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397,800.00元,支出39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800.00元、支出198,8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98,800.00元、支出198,8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275,200.00元、支出275,200.00元。

3.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8,651,345.13元、支出8,647,307.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705,700.00元,支705,7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357,200.00元、支出357,2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488,000.00元、支出488,000.00元。

4.自治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4,769,171.96元、支出4,476,353.5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433,900.00元,支出433,9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7,300.00元、支出217,3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217,300.00元、支出217,3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300,400.00元、支出300,400.00元。

5.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1,943,584.26元、支出1,943,584.26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650,000.00、支出624,0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226,900.00元,支出226,9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13,400.00元、支出113,4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00.00元、支出3,6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155,724.00元、支出155,724.00元。

(二)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1.生产绩效目标。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断加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审查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15720份,废止、修改或适用符合例外规定的文件36份。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机对5个区直部门、21个地(市)和30个县(区)相关部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行了评估。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机制,制定19个部门的294项抽查事项清单,完成297个批次随机抽检任务。依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累计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54638户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9户,拦截失信被执行人561人次。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持续发力。加强价格监管,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清理转供电主体1338户,督促1294户转供电主体执行电费降价政策。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虚假广告违法案件15件。开展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铁拳”行动,查办案件100件。开展“清朗·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做好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全年累计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92件,案值370.4万元,罚没款722.1万元。食品监管成效明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查办食品安全案件300余起。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抽检各类食品10043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7.8%。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健康茶”推广普及工作,边销茶质量逐步提高。推行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快完善三级农贸市场检验检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监管全面加强。制定区、地(市)、县(区)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理清工作职责。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参保率达到45%。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00余家,检查特种设备1万余台(套),消除安全隐患420余处。消费维权水平进一步提升。试点推行消费品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和产品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实现了“西藏12315一号接诉、全国12315平台一单办理”。全年累计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2.2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7.22万元。

2.社会满意度绩效。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指引,加强食品安全特别是餐饮、冷链食品监管,全面取缔野生动物交易,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严查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违法行为,着力稳定市场秩序。全系统累计检查市场主体8.3万户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325个次,查扣涉嫌违法口罩11.18万余个,查办口罩等疫情防护产品违法案件32件。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推广“网上办”等“无接触”服务模式,为数百家市场主体提供在线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等服务。优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为部分企业减免技术服务费用。企业准入改革成效明显。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新设企业全程电子化使用率达95%以上,企业注册等17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简易注销退出市场主体1387户。产品准入改革持续推进。推行工业产品“一企一证”,将31种产品调出认证目录,对24种产品采取企业自我声明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优化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工业产品许可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推行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制和特种设备许可自我承诺换证制,完成2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新版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加快推进食品“三小一摊”立法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扎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全区“三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覆盖率达36.74%。

3.生态绩效目标。宏观质量管理不断加强。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工作全面开展,质量振兴和质量提升各项指标均达到阶段性目标。推动设立“西藏质量奖”,开展《西藏质量奖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工作。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7.66%,重要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100%。全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到456家。我区质量服务满意度在2019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中排名全国第9名,拉萨市在全国160个城市中公共服务满意度排名第10位。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实现专利、商标业务“一窗通办”。全区有效注册商标37178件、专利2779件,同比分别增长20.9%、37.1%。积极协助落实“地球第三极”商标申请注册,完成44大类注册工作。质量技术基础不断巩固。扎实推进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全区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达到208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895项,在建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62个。建立南亚标准化专家资源库,翻译南亚标准题录16840条。深化计量服务行动,全年为1056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检定校验计量器具2.88万台,免征费用983万元。检验检测支撑不断加强,累计审查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75家,自治区质检所检测产品种类由4类增至25类,检测产品达130种,检测指标达300个。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认真总结和分析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绩效管理认识还有待提高。从近年来的绩效管理工作来看,一些部门对绩效管理认识还不足,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强,仍然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形。二是绩效管理水平还有差距。在绩效管理实施中,由于一些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制约,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制绩效指标还不科学不合理,与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绩效管理范围还不够全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当前仍处于机构改革后的磨合期和融合期,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仍在厘清边界的过程中,绩效管理仅针对项目支出,尚未覆盖全部财政资金。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足工作大局,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健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认真贯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精神,紧扣市场监管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增强绩效目标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力。强化《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力度,推动局党组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促进部门和领导干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不断提高使用财政资金的质量和效益。三是严格日常绩效运行监控。坚持对绩效管理日常监控与年底评估并重,紧紧盯住年度重大项目,持续加强月季绩效运行情况的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及时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财政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20xx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省市改革部署,坚持绩效导向,下硬功出实招,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财审联动,不断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市财政局再次荣获20xx年省级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一)抓实绩效目标,把好预算编制关口。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原则,20xx年,市级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审对接同步,全市55家一级预算部门及133家二级预算单位试点零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组织第三方跟踪审核188家部门整体支出及491个专项支出,涉及资金42.85亿元,审核批复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8%。20xx年,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以零为基点,按照“绩效-预算-绩效”编审原则,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同步启动,“二上二下”一对一跟踪把关,全面规范设置绩效目标已逐步成为“花钱问效”的首要关口。

(二)抓实绩效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批复后,同步组织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1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按节点要求提供1-9月及1-11月份资金监控表。截至9月底,财政重点监控7个预算资金,涉及监控资金2.38亿元。财政拨付2.10亿元,项目支出1.91亿元,支出实现率91%(见附表3)。截至11月底,市本级纳入绩效监控项目数量325条,统计完成支出89.42亿元,完成预算支出85.4%,相比上年同期增长5.5%。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清晰,跟踪发现偏差及时得到纠正,资金使用进度相对均衡。

(三)抓实绩效自评,落实绩效主体责任。预算完成有评价,6月份,市本级55家市直预算单位(除2家新成立单位外)自觉对上年度限额以上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42.68亿元。其绩效自评质量经财政再评价,53家市直部门的自评质量平均得分89.79分,其中31家单位为优秀,22家单位为优良。10月份,按照省厅部署,组织对20xx-2020年市本级26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督导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等8家责任主体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应评尽评,涉及债券资金56.34亿元。市本级预算部门及花钱责任单位的绩效理念有所提升,绩效自评全覆盖已成为常态。

(四)抓实结果应用,突出绩效管理实效。“花好每一个铜板”,“对整改情况还要持续跟踪,承诺的、计划的措施必须落地”。针对20xx年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15家项目单位的43个问题点,我们启动财审联动机制,协同驻局纪检组成立督导组,督促项目单位对号分解整改责任表(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跟踪督导问题整改“三不放过”,推动整改不留死角,问题销号清仓见底。适时采取收回资金、调减预算、暂停拨款、中止项目等应用措施,有效推动20xx年预算调整2480万元;另对5家预算单位申报的20xx年专项资金预算提出结构性调整方案,取消5个专项、压减3个专项,建议调减项目预算资金1025万元。

(五)抓实机制约束,全程接受评议监督。主导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办法,创新建立“五挂钩、五约束”应用机制。一方面,率先将绩效评价第三方纳入网上中介超市管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主动公开,推动预算单位绩效信息“非涉密、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率先推行财审联动改革,出台财审联动实施方案,多领域实现预算绩效与审计监督的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率先编辑岳阳绩效指标体系,协同第三方联动,加强对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个性指标研究,编写了适合岳阳绩效管理需要的绩效指标模块132套,以方便全市绩效编审人员的选用参考。另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工作评议监督,制定评议方案,走访调研看现场、座谈汇报提意见,全过程对标提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人大民主测评。

(一)重点评价扩面选项。绩效管理核心在于绩效评价。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选项坚持绩效导向,切实以党委政府关心、影响政策决策的民生支出为主线,聚焦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存在的短板弱项,关注支出成本效益。选项涉及财政奖补类、政府采购类及非税收入类项目,并扩面延伸近三年政府债券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等领域的绩效评价,实施分期评价:一是年初择选了航线补贴、市中心医院建设等12个支出项目,年中增补了3个政府债券项目,以及1个上报省厅联动评价的垃圾焚烧(ppp)项目,涉及评价资金33.14亿元;二是试点督导7个预算部门自行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评价资金4.33亿元;三是针对20xx年预算安排的就业补助金、口岸建设发展专项等7个运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监控,涉及监控资金2.38亿元。通过政府采购竞价及抽签方式,从入驻岳阳网上中介超市和政采电子卖场第三方库中选定12家参与评价。市本级全年累计完成重点评价个数、总额及覆盖面再创历史新高。

(二)重点突出结果导向。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以绩效与问题为导向,通过分析评价层次、拓展评价方法与质量跟踪考核等举措,第三方绩效评价内涵不断得到丰富,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一是全面评价了财政资金投入与产出的应有绩效。各部门整体支出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量力而行、统筹安排的力度不断加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趋向明确、投向更加集中,在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改善民生及落实“三保”等方面发挥既定作用。二是认真分析了财政资金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指出了部分资金把握政策不精准、债券资金闲置率高、项目支出进度不及时等共性问题;同时针对专项资金执行率不高、配置重心偏移、成本加重等相对突出的个性问题,对点提出了第三方责任性建议。其中,建议督促南湖电排改造项目单位收回沉淀资金2600万元,已上缴财政,其它调整及收缴资金将在后续对标应用整改(见附件1)。

(一)综合评价。经复核认为,20xx年组织第三方独立完成的16个重点绩效监控与评价报告,较真实反映了部分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其中6个专项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省厅复审备案。第三方评价报告整体综合评分82分,其中2个专项绩效评分低于80分,评定等级“较差”,整体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良(见附件2)。由于第三方评价质量存在指标设置、评价深度等个体偏差因素,评分等级仅作为结果应用参考依据。

(二)应用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在突出支出责任和效率。各预算部门及项目单位作为预算支出责任主体,要认真对标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列举的问题与建议,加快落实应用整改。我局将以“预算单位自评+财政重点评价”多环节评价结果,持续督促预算单位全面绩效管理纵深推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硬化绩效管理约束,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及有效应用。

特此报告。

财政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铜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xx〕123号)和《中共德江县委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德江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党发〔20xx〕1号),县人社局的机构编制事项如下:

1。主要职责。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3)承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

(4)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及有关文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5)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转办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8)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9)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长信箱、县长信箱办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2)负责实施县政府对全县金融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协调、引导金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等工作。

(13)负责县人民防空、外事工作;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县烟叶生产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

(15)负责县政府办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

(16)负责县政府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7)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责调整。将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将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侨务工作职责划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组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人民防空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交通战备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将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督办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政府督查室。将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划入司法局,不再保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设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承担。将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2。机构编制。

县政府办总编制数为98人,行政编制32名、行政工勤3名,事业编制53名,20xx年12月底实际在职人员74人(行政26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45人)。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政府办设18个内设机构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股、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秘书五股、秘书六股、秘书七股、秘书八股、文书股、县政府总值班室、督查室、放管服改革股、外事股、议题案股、行政股、人防股、人教股。

下属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社情民意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和金融发展研究中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

1。部门全部资金收支。

(1)预算收支。根据德财预〔20xx〕1号文件县政府办20xx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24,269,995元,其中基本收支9,569,995元:工资性收支8,595,795元,公用经费收支974,200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决算收支。根据本部门20xx年决算报表20xx年决算收支为12,424,982。90元,基本收支9,234,13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自评得分98分;公用经费收支882,6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自评得分98分。

3。结转结余。

根据决算报表,县政府办20xx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支出。

本部门随同20xx年预算编制申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贵州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通知德财绩〔20xx〕12号、贵州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20xx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职能、已经明确下达的指标等因素,本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入下:(略)。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财政绩效的综合评价,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落实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的支出责任,客观公正地反映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评价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为后续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依据,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绩效评价基本原则。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1。国家财政预算与绩效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相关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4。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7。其他相关资料。

(一)立足本职,当好参谋助手。一是积极谋划发展思路和举措。注重对整体工作的谋划,及早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组织和谋划了《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全会及各专题会议材料的撰写,不断提出新的思路和举措,得到了领导和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同时,注重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全年共拟草领导讲话、工作汇报、典型发言等综合材料700余篇,调研报告30余篇。二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我县所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不审不签”原则,审查了投资协议、合同60余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出具法律建议和意见80余份。三是认真抓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资源优势,以做好领导公务活动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为重点,突出抓好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对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协调;坚持把综合协调工作渗透到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注重与部门、乡镇沟通,综合权衡,通盘考虑,使各方面工作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严谨细致,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出精品、创一流做好“三办工作”,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起草文稿坚持高质量。坚持对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下发文件等各种材料都做到严谨细致,实行发文、登记两档(纸质、电子档案)校稿,严把行文、运转、审批关,特别是在综合文稿起草上,坚持会商制度,集智聚力推进文稿高质量形成,切实提升文稿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全年共制发各类公文76件。二是办文力求精益求精。严格遵循行文规则,严把公文运转和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办理程序和要求的文稿坚决退文重办,对受理的文稿进行盘点清理,做到不拖、不压、不遗漏,不断提高办文效率,公文运转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全20xx年度全年共处理文件11559份,其中:处理上级文件6375份;处理下级请示、报告、便函等文件5184份。突出档案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和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服务、能力,对所有涉密文件及时办结并实行流程登记并及时归档处理(电脑记录及涉密文纸质登记),对非涉密存档文件进行规范登记和整理归类。三是办会坚持一丝不苟。致力精心、用心、细心、尽心,狠抓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落实三个环节,全力做好会务工作。全年承办县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参与全县重要会议共80余次。

(三)立足服务,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狠抓政务信息报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搜集素材,捕捉信息,综合分析,及时反映工作思路、措施和进展情况,使领导及时了解到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参谋服务功能。二是狠抓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加强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强化政民互动工作监管,提高信件办理工作效率,缩短信件办理时限。全年县长信箱互动信件112条,办结112条,办结率100%。

(四)强化落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按照“紧扣中心、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规范程序、分级负责”要求,积极探索督查内在规律,创新督查方式,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督查举措,坚持在主要领导重视支持中高位推动,在抓好问题整改解决中守住底线,有效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开花结果。一是积极配合上级督查。全力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督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交办事项,积极做好市督查督办局交办转办的督查督办工作,主动做好联络对接和督查服务。今年以来,相继完成市督查督办局交办转办历次市委常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查、国务院统计大督查、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各项批示精神督办事项等,累计开展督查并报送落实情况56件次。二是切实做好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全县重点承诺事项督查考核,按季度收集重点承诺事项推进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工作实效。持续做好县级领导暗访工作,每2个月开展一次,及时形成暗访报告,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跟踪督办,确保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统筹开展督查工作。持续推进全县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已纳入全县重点督查内容的,由县联合督查督办室开展专门督促检查。一年来,共形成督查通报40期、督查专报44期,开展督查调研18期、蹲点督查3次。

(五)强化举措,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一是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加强对各类事故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应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功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56起。二是加强应急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应急信息“直通车”报告制度,特别是在防汛、法定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全年编制应急信息14期。

(六)以人为本,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党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每一件来信来访工作。对于群众来信,认真登记、不拖不压、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上访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对符合政策应该给予解决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办理,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尽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树立县政府办良好的“窗口”形象。

(七)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以小支出办大事情的指导思想,从严控制各种支出,合理使用资金,提高了使用效率。二是改进机关后勤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车辆调度,保证县政府领导用车安全,满足县政府及办公室高速运转需要。三是周到严密做好行政接待工作。坚持以客人满意为目标,做到既热情周到、让客人满意,又把握分寸、不铺张浪费。得到了来德客人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

(一)绩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单位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92。3分,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xx〕44号),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指标分析。

依据《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文件附件中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析细化并赋予各类评价指标科学合理的权重分值,明确具体的评价标准,设定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详见附件1),并评定本单位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92。7分。从3个一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来看,预算编制10分,实得8。2分;预算执行20分,实得18。9分;产出及效率70分,实得65。6分。

1。预算编制情况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绩效目标设置和预算编制两个方面考查。指标分值为10分,评价得8。2分。主要表现为绩效目标重点不突出,收入预决算差异大。

(1)绩效目标设置。

该指标主要从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目标合理性两方面评价。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5分。

(2)预算编制。

该部分内容从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两个方面的进行评价。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3。2分。

a。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本单位20xx年预算收入24,269,995。00万元,决算收入12,424,982。90万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95。33%,本项实得1。2分。

b。“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本年“三公”经费预算710,000。00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895,000。00元,较上年变动率为—20。67%(详见表2),本项得满分。

本项指标2分,实得2分。

2。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预算控制、预算管理等方面考查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分值为20分,评价得分18。9分。主要扣分点在重点项目资金拨付率方面。

(1)预算控制。

a。预算完成率。本单位20xx年年结转结余0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本项得满分5分。

b。“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0,000。00元,实际支出711,177。44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0。,17%,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出境出国费用,其他“三公”经费未超预算控制水平。本项指标5分,实得4。9分。

(2)预算管理。

a。预决算信息公开。该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在被评价年度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反映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本单位已按财政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送到财政予以公开。本项得满分2分。

b。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制定了《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项得满分3分。

c。资金监管。

本单位没有现金收支业务,全面实现集中支付,款项都是直接支付到对方账户,不存资金隐患,本项指标3分,实得3分。

d。绩效自评价。

本项指标2分,实得1分。

3。产出及效率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职责履行、履职效率两方面考查考察部门履职成效情况。指标分值为70分,评价得65。6分。

(1)职责履行。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配置,选取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业务、实地督办安排、转办事项数量、拟草综合材料、制发各类公文、处理文件11559、承办重要会议、县长信箱信件办理等七项指标作为衡量本部门重点工作的主要依据。指标分值为45分,评价得43分。

(2)履职效率。

本指标着重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政效能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4个方面考察。本项指标25分,实得22。6分。

a。经济效益。本部门协助县领导为全县经济稳定发展出谋划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当地政府和人民带来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本项指标7分,实得6分。

b。社会效益。从部门资金的使用效果来看本部门多项职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些工作实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生活的质量,社会影响很大。特别是疫情防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本项指标8分,实得7分。

c。服务对象满意度。结合本部门职能,随机对各单位和群众调查,多数认可本办公室的工作,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但少数群众反映某些遗留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项酌情扣0。4分。

本项指标10分,实得9。6分。

一、全办职工对绩效管理认识不深入,不重视,导致有绩效指标不符合实际,部分科室在项目运行中监督管理不到位,使项目没有达到预期。

二、部分项目参与人员较少,导致项目进度不明确、没有及时进行上报,导致资金拨付率不高。

三、申报绩效目标时仅简单罗列本部门的数据指标,重点不突出;开展绩效自我评价时未全面总结部门工作成效,各股室不重视绩效目标工作。

一加强培训学习。我办将在职工大会等多种内部学习机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县财政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并向其他绩效管理做的好的单位学习借鉴,多举措、多渠道提升绩效管理认识和能力水平。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相关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狠抓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效率。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防止“拍脑袋决策”。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筑牢政治站位意识,提高业务运行效率。筑牢政治站位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部门协作;组织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学习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学深吃透文件精神;科学有计划的制定设备采购制度,细化岗位权责,实行监督、经办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业务运行效率。

(一)重视绩效管理,加强对绩效评价单位的绩效培训,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二)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被评价部门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评价机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1。重视国家、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时对财务人员进行预算资金支出要求的专项培训,不定时组织各业务股室学习、了解相应科室的预算支出情况,及时对预算资金进行把控并进行合理的安排。

2。建立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议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等进行了细致的分化和明确,明确了经费的审批权限、管理要求、管理流程以及控制措施等,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3。严格制度的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控制。通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接待费用的审批、审核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好的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4。对项目实时跟进督促,专人专项负责,保障项目按期完成,确保经济有效增长。

财政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是一种特殊的管理活动,它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全过程进行相关分析,并将考评结果融入整个预算编制,从而使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遵循经济、高效的原则进行,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新一轮绩效预算改革高潮,结合近年来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念,将更多的注意力从财政支出过程的管理转到对财政资源使用成果的关注,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一)获得立法机构的广泛支持。

许多国家已完成了绩效管理的相关立法。如美国的《政府绩效与成果法》,英国有《财务管理法》,澳大利亚有《计划管理与预算》,新西兰有《财政法》。这些法律明确了不同政府部门的权力与义务,保证了绩效评估的透明性、权威性与固定性。

(二)绩效评价成为提高公共部门管理水平的新工具。

绩效评价不仅成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成为政府管理理念的一次革命,绩效评价已经成为提高公共部门管理水平的新工具。尤其在很多国家,地方政府的改革力度甚至超过了中央,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更能顾及地方社会公众偏好。

(三)政府设立了强有力的绩效审计机构。

在美国,政府责任总署(原美国审计总署)不仅监督联邦资金的有效使用,还要对联邦政府进行业绩审核、项目评估、政策分析等。此外,很多国家都重视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为绩效管理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条件,这也为绩效审计提供了可靠保证。

早在年4月财政部就下发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此后又下发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开始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的绩效考评制度。从这几年实践情况看,绩效监督工作的效果还不理想,主要是由于当前绩效监督环境基础还很不完善,实施绩效监督还存在较多的难点。

(一)观念制约。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资金的管理往往是粗放式的。目前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这么多年,但是很多市场规范化的观念仍然没有深入人心。在财政资金的监督审计和考核方面,一些官员和民众仍缺乏一种公共性、效率化的现代财政观念。

(二)制度制约。

1.预算管理模式尚未完善。目前我国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各方面都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严重影响绩效预算的推行。首先,在预算编制方面,自主性和可预见性较差。其次,预算执行方面,我国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管理体系改革刚起步,问题颇多。第三,预算监督体系不健全。人大、审计、公众等监督乏力。

2.财政的基础管理水平较低。在管理水平较弱的时候推行绩效预算,不但不能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甚至会造成负面激励。目前我国缺乏必要的.预算信息和分析能力,财经纪律松弛,缺乏一个支持公共责任与追求绩效的预算环境,这些都会影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推行。

3.绩效管理法律框架不健全。现在我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法制化程度低,在绩效评价的标准、组织实施程序、跟踪问效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我国绩效管理改革的推行无法可依,推行不利。

(三)技术制约。

1.绩效标准难以制定。政府追求的公共目标是多元的,这些目标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并且很多内容难以量化,导致公共部门及公共支出绩效指标和标准很难设定,为编制和实施绩效预算造成很大的困难。

2.数据搜集更加困难。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需要搜集被监督单位完成目标的各种方法及目标完成程度的有关数据,为有效完成目标而采取的程序和控制措施等资料。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搜集这些数据和资料的有力途径,也没有完备周密的数据分析系统,影响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3.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财政管理部门的人员虽然普遍财务会计实务知识较多,但理论基础薄弱,缺乏管理、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绩效评价的方法和理念较为陌生,会影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目前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已基本建立,财政管理日臻规范,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全面评价的工作也是刻不容缓。我国必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一是项目支出各职能部门,即具体执行和实施绩效体系的部门。各职能部门需要制定策略目标、进行自我评价、分析总结。二是财政部门和专家组织。财政部门负责作综合效益评价。专家组织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调查、监督与分析工作。三是监督机构、中介组织及社会公众。审计部门应严格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绩效审计监督,其审计结果作为来年预算安排依据的因素。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公众也应树立绩效理念,成为支持和监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客体。一是对一般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即评价部门预算的总体绩效。主要包括政务信息管理、资源配置绩效管理、公务员业绩管理、财务质量管理等内容。通过评价加强政府责任制,并激励各机构完善其内部管理、识别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项目质量技术标准、项目资金效益标准、项目社会效益标准等内容。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的是对财政支出的效率和效能的评价,所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应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1.定量指标,指可以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内容的指标。根据财政活动的特点,首先,包括反映财政支出规模以及其是否适度的指标,如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财政支出增长率等。其次,包括反映财政支出结构以及其是否合理的指标,如反映我国公共财政支出在行政管理、科教文卫事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领域使用情况的指标。

2.定性指标,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内容,而采取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它是对定量指标的进一步补充。一是效益性指标。考查部门和单位对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影响。二是创新性指标。考查部门和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围绕和谐社会发展的目标,不断根据外部环境进行的结构调整和创新的能力。三是合规性指标。考查财政支出部门和单位是否制定合理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制度。四是人员素质指标。考查财政支出部门和单位公务员的素质。五是公共责任和公众满意程度指标。考查财政支出部门和单位办公条件、专业设备的先进程度、服务态度和质量等内容。

在我国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改革必须循序渐进,逐步完成。

1.短期任务。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奖罚措施,在政府部门内部形成追求绩效的意识。并且初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专门机构,可以考虑将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和绩效评价部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专门分管领导负责本地区绩效评价的试点工作。其次,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法律框架。中央政府要对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专门立法,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出台相关的绩效评价与管理规章制度。第三,根据部门和单位的业务状况,按分类评价思想初步建立较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

2.中期任务。首先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唤起全民对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关注。其次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可以在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财政支出绩效监管委员会。三是进一步完善科学的指标体系。四是建立以人大、审计、财政以及社会中介评价为主的,并各有分工的绩效评价与管理模式。

3.长期任务。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后,财政支出绩效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相关的管理体系已经日趋成熟,绩效评价与预算密切结合,此时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详细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并且引入中介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活动,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最终实现财政支出效率和公平的价值理念。

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岳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xx〕27号)、《市财政局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系列工作,现将有关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预算批复后,我局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xx〕5号),督促市直预算单位对照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同步对20xx年度前三季度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进度及预期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监控。监控对象为纳入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的72家市直单位;监控范围为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专项资金。

本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跟踪监控工作,涉及部门整体支出应报72家,实报52家,占比72.2%;受监整体支出累计预算安排13.09亿元,实际支出15.9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亿元,项目支出5.14亿元,结余0.04亿元(附件3);涉及项目支出应报89个,实报69个,占比77.5%。受监专项预算安排资金4.39亿元,预算到位资金2.42亿元,实际支出2.16亿元,支出实现率89.3%(附件4)。对比财政预算进度统计,前3季度完成年初下达市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支出进度为68.3%,项目支出实现率高于预算支出进度21%。1-11月市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支出进度89.6%,绩效运行进度可控。

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双监控”已成为预算管理常态。财政部门主导监控促推支出进度,资金拨付及时;部分预算单位对专项资金绩效自行监控较好,绩效目标运行清晰,对发现的问题能提出相应的纠偏措施或建议。但仍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偏差滞后因素。一是近半数单位未能按节点及时监控,绩效监控缺乏责任约束(附件5)。二是绩效监控报告质量不达标,填报内容简单,对绩效目标偏差问题缺乏有效分析,无法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监控已纳入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指标,对未响应支出节点实施绩效监控的预算单位,将对应扣分。

在预算单位前3季度自行监控基础上,我们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可能存在较薄弱环节的民生支出热点项目,择选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环境监测及监控能力建设及近四年河道采砂实际规划编制”等12个专项,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运行重点跟踪监控。经过近2个月的现场实地勘查、听取进度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财务资料等监控评价方式,按程序出具第三方绩效运行跟踪重点监控报告。

进度到位情况。重点监控的12个专项涉及14个资金使用(单位)分项。涉及专项资金预算8889万元,1-9月财政实际下拨4701万元,占预算安排资金52.89.%;项目单位实际支出3956万元,资金支出实现率84.16%,其中经费支出810.54万元,占比20.49%,项目支出3146万元,占比79.51%。其中:12个专项资金进度完成较好的8个;完成进度75%以下4个占比13,如:市疾控中心及一医院艾滋病防治专项、市国土资源局拆迁中心专项、市科协科普专项等资金,支付进度率仅为60%(附件2)。

绩效偏差情况。重点监控12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绩效偏差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是项目绩效目标不匹配,没有细化的'量化指标,项目实施进度影响资金使用进度。单个受监项目的个性指标不明确,对应不同的问题偏差。具体情况详见各项监控分析。

本年度开展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与财政重点监控,得到了局业务科室及资金使用单位的配合与支持。经过近2个月时间的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我们认为第三方绩效监控报告(湘恒兴会字〔20xx〕第090号)所反馈的绩效运行情况较为客观、真实,其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精细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综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一是强化项目单位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家的钱怎么花的,花得怎么样,存在什么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反馈局业务科室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对本年度尚未启用的预算资金、沉淀的结余资金给予及时收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