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商务合作的基石,能够规范双方的行为,降低风险。以下是一些合同协议的实例,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思路。

土地开发商品房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__的周转资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__‰,每季结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五、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愿按《贷款办法》第6条的规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11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它事项,按照《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签章各方各执1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档为doc格式。

借款合同:城市土地开发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

原籍身份证(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速西戈壁土地的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调动拓荒者的积极性,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自觉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属于自己的西戈壁开发区的荒地承包给乙方有偿使用,该土地位于回城乡西戈壁开发区共计陆拾亩,其土地所有权属国家,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开发后,允许乙方使用,出租、继承、转让(均限使用权)但耕地不得转做宅基地和构建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土地使用期限叁拾年,承包期限随国家土地使用政策规定进行改变,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以打井配套完毕之日计算时间,前三年开荒期间乙方拓荒费用自理,不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从第四年起,乙方每亩地向甲方缴纳承包费元,随着荒地的成熟及物价上涨因素逐年递增,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关于国营农场收费规定。

第三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视乙方为福田公司农工,经市公安局批准,可将户口迁为农场户口,迁户费用乙方自理。

第四条。

2、甲方有权管理、监督乙方拓荒和生产计划的实施,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对集体义务的执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水电押金,三年后土地开发国家按计划用于农业的化肥、良种等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开发区地亩分完毕,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开发者如在中途不再继续拓荒,其押金甲方不再退还。

2、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开荒造田的化肥、农药、良种等其它农用物资。

3、乙方必须在三年之内完成开荒造田的任务,除按农场计划决定种植经营外,剩余土地可以自行种植。

4、乙方必须在三年后,按照农场的规定及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及农业税和国家征收的费用(每年10月底至11月初一次性交清)。

5、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自找对象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出租转让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乙方承担的全部义务。

6、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的规定)、死、嫁娶,土地种植面积不增不减,所使用土地不变。

7、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划拨的土地上种植经营,严禁乱开乱占。违法者除没收积极营造防护林带,谁载谁受益,产权归己,可以采伐更新,担必须遵守林多开的土地外,并酌情给予植被毁损罚款。

8、乙方必须按照农场总体规划建宅开荒,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场规场纪,违反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擅自转让,出租土地,甲方可宣布转让,出租关系无效,并无偿收回乙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开垦荒地,甲方不退还押金并没收土地另行划拨他人开土地,乙方如在耕地上搞建筑,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2、甲方如不履行合同,应赔偿乙方分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开发区农作物减产、绝产经调查核实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缴纳的承包费。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从签字之日其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户主如去世,其它家庭成员有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因有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以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科存留一份。

甲方:哈密福田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乙方:

借款合同:城市土地开发借款合同

第一条、协议各方当事人:

_____________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土地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由甲方作为征地拆迁主体统一组织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协议,以兹信守。

第三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工作事宜。

第二章征地拆迁的范围、费用及实施模式。

第四条、征地拆迁范围。

根据市规划委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征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________公顷(约亩),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_______________公顷(约亩),市政代征用地面积约_______________公顷(约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征地拆迁范围为:

(具体地块范围详见附件一)。

征地拆迁准确用地范围、数据及标识以市规划委的钉桩测绘成果为准。

第五条、征地拆迁费用。

根据评估报告测算结果,经双方协商,并分别报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常营大型居住区征用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约公顷(约亩),对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总费用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总费用中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含转工、病残、超转人员安置费)、企事业单位和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费、其它地上地下青苗、林木、管线、构筑物等附属物补偿费及甲方预先支付乙方的人民币拆迁费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前发生的利息等。

在一级开发的实施过程中,如实测面积发生变化,征地拆迁补偿总费用将按平均分摊的原则做相应调整,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第九条,在最终结算时结清。

第六条、实施模式。

乙方在获得征地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授权委托的情况下(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代表被征地单位和房屋产权人与甲方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并负责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安置补偿、征地范围内的拆迁等工作。甲方负责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

第三章征地拆迁及付款进度。

第七条、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底前完成规划范围内全部地块的征地拆迁工作。

第八条、乙方按以下进度实施拆迁工作,甲方按拆迁进度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_______________元。

1、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底前,乙方完成b1、b2、b3、b4、b5、b6六个地块的拆迁工作,实现拆迁地块自然平整(树木除外)。

甲方自___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__月,以按月等额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六个地块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含甲方已预先支付乙方的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拆迁费),(即甲方前2个月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第三个月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2、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底前,乙方完成c1、c2二个地块的拆迁工作,实现拆迁地块自然平整(树木除外)。

甲方自___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__月,以按月等额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二个地块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即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底前,乙方完成p1、p3、e1、e2、d五个地块的拆迁工作,实现拆迁地块自然平整(树木除外)。

甲方自___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__月,以按月等额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五个地块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即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4、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底前,乙方完成p2、e3、e4三个地块的拆迁工作,实现拆迁地块自然平整(树木除外)。

甲方自___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__月,以按月等额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三个地块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在征用土地全部出让后,甲乙双方对征地拆迁补偿费进行结算。

2、市场交易结果扣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不足上述确定的征地拆迁补偿费余款数额,甲方仅按照剩余部分数额结清征地拆迁补偿费余款,不足部分不再补齐。且甲方预先支付乙方的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拆迁费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前发生的利息,由乙方承担。

3、市场交易结果扣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超出或等于上述确定的征地拆迁补偿费余款数额,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余款,其余收益部分按本市现行政策执行。

第十条、乙方必须在每月初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交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用款申请书。甲方在收到用款申请书之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征地拆迁补偿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付款日期可相应顺延)。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完成征用土地的一级开发立项、规划意见书申报、土地勘测、征地拆迁报批手续及缴纳征地相关税费的工作。

2、甲方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的前提下,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用。

3、甲方有权监督并纠正乙方提供拆迁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及地块范围。

4、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拆迁进度对乙方的拆迁工作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落实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拆迁补偿事宜,对所涉及的转居、转工、超转、病残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2、乙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并按进度将自然平整的地块交甲方验收,因乙方原因导致土地征用不能按时实现,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负责协调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征用土地范围内被拆迁企业、被拆迁村民的思想工作,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具体的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

4、乙方在未完成全部征用土地拆迁工作以前,负责对已拆迁的地块进行管理。

5、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与征地有关的相关手续。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常营大型居住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必要相关文件、图纸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7、乙方在实施拆迁时需保证大市政建设的需要。

8、乙方保证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进入_______________市土地交易市场成交时,征用土地是合法的,不存在债务、抵押、租赁的事实,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也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任何第三人(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征用土地的限制。

第十三条、协议双方都有权获得因一方违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若未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各期征地、拆迁补偿费,且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违约造成的,则甲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除应按规定继续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外,还需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日违约金按迟付款项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依约完成各期储备土地征地拆迁的时间可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乙方若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标准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且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违约造成的,造成甲方土地延期交易,则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期一日按甲方已支付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依约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的时间可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违约金、违约期内银行贷款利息(利息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应在明确责任后15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违约方需偿付逾期应支付的违约金利息。

第十七条、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协议。

第五章其他事宜。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及附件在双方权限范围内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并盖章后方可生效。协议书的修改或变更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的,依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如果争议、分歧或索赔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无法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事宜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在委托工作实施过程中,双方工作均以书面的形式予以落实,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确认后即成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及其附件共页,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副本八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借款合同:城市土地开发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

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__的周转资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__‰,每季结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五、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愿按《贷款办法》第6条的规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11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它事项,按照《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签章各方各执1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贷款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城市土地开发借款合同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币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借款合同:城市土地开发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__的周转资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__‰,每季结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五、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愿按《贷款办法》第6条的规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11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它事项,按照《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签章各方各执1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开发合伙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阳西县县城黎昌朗村委会张公桥村和黎昌朗村留用地地块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全新公司运营。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助乙方输一切开发手续;甲方不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采取固定预期收益的形式与乙方合作开发。

2、乙方负责出资组建公司,并负责开发、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合作的利益分配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收益总金额 万元(以实际测量证载面积为准,面积如有变动,则金额相应调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的预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额的 %;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

3、该土地项目开发至结束过程中,产生利润的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 %。

租金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

5、甲方对已收取乙方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如各种原因造成合作开发土地不能转为项目用地时,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四条、土地交接

甲方须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时,须在 个工

作日内将本项目土地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有完整合法的关于项目用地用于开发的手续。

2、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设臵及办理招拍挂条件等手续。

3、鉴于乙方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甲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招拍卖会上以任何价格拍得土地,甲方仅向乙方收取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 万元/亩。

4、甲方收取乙方土地预期收益款后向乙方开具发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金由 负责。

5、甲方收取乙方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后,甲方须协助乙方解决土地上现在建筑物迁移问题,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

1、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项。

2、土地交接后,合作开发土地所产生一切债务及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用地转换功能等开发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拒绝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土地交接,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三期付款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方面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变动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响应莆田市人民政府大力推进“三旧”改造的号召,积极发挥自身的地理优势,致力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经与乙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合作开发“三旧”土地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全新公司运营。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助乙方输一切开发手续;甲方不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采取固定预期收益的形式与乙方合作开发。

2、乙方负责出资组建公司,并负责开发、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合作的利益分配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收益总金额 万元(以实际测量证载面积为准,面积如有变动,则金额相应调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的预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额的 %;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

3、该土地项目开发至结束过程中,产生利润的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 %。

租金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

5、甲方对已收取乙方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如各种原因造成合作开发土地不能转为项目用地时,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四条、土地交接

甲方须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时,须在 个工

作日内将本项目土地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有完整合法的关于项目用地用于开发的手续。

2、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设臵及办理招拍挂条件等手续。

3、鉴于乙方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甲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招拍卖会上以任何价格拍得土地,甲方仅向乙方收取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 万元/亩。

4、甲方收取乙方土地预期收益款后向乙方开具发票,所发生的一切

相关税金由 负责。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用地转换功能等开发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拒绝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土地交接,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变动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年月 日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有座落在通羊镇石宕村已规划选址的4.98亩储备土地一块,经乙方要约,甲方承诺与乙方共同开发。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商议,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通羊镇石宕村三组,即石宕小学旁(详细位置附规划图)。

二、土地目前概况:目前规划圈内的土地已从各村民手中征得(已签订征地协议),并经村、组及通羊镇土地管理部门签章同意,上报到国土资源局继续上报到国土部审批程序。

三、合作形式:该土地作价人民币贰佰万元,甲方已经支付壹佰万元。乙方合作时,给付甲方伍拾万元(乙方各出资伍拾万元)。该地块三人享有股份权利今后分别为: 占50%股份, 占25%25%股份。后续投资,由甲乙双方按享有的股份比例出资。另办证费用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四、地上附作物及青苗补偿,壹拾万元以内补偿,甲乙方各出一半,如超出壹拾万元的的超出部分全部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应确保该土地与村民及村组无任何权属争议。在合作期间,如村民或村组因该土地权属发生争议,导致甲乙方不能实现合作目的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甲方须在2016年5月1日前,办理好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证及用地许可证,费用由甲乙方按股份比例支付;在此期间,甲方未能办理好土地使用权证及用地许可证,乙方有权退股,且甲方应当按乙方实际出资数额从出资之日起,向乙方给付20‰月利息。除此之外,合作期间,甲方不得独自转让股权,更不得退股。特殊情况,必须经双方共同确定后再决定。

七、其他约定:

1、任何事务必须共同商议,甲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开展,一切费用及开支须经甲乙方同意后,才能支出。

2、合作开发期间,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按享有的股权比例出资,垫资的另一方可按垫资金额比例享有不及时出资一方的股份。未出资一方不得异议。

八、乙方给付甲方款项方式:协议签字时,乙方给付甲方定金壹拾万元,剩余出资款玖拾万元,乙方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双方要相互尊重、平等对待,共同信守上述每一条款。如任一合作人违约,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肆拾万元。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甲乙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合作人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开发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施工事宜,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基本情况和质量要求。

1、乙方用挖机为甲方做坡改梯,梯带宽三米以上。

2、土地要做平整,挖土深度不能低于三十公分。

3、乙方听从甲方技术施工图纸指导,如乙方自己不在规划划范围内施工出现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

二、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格,规范施工。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

1、甲方按每亩________元结算给乙方。

2、甲方付乙方挖机进场费每台挖机壹万元。

3、施工中甲方必须保证付给乙方每台挖机燃油工人工资和生活费。

4、开挖工程完成后甲方按图纸的亩数的80%的面积,再结算80%的工程款给乙方出场。

5、余款工程验收后付给乙方。

6、因甲方纠纷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三天以上由甲方补偿给乙方每台挖机一千元。(由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开发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_________

田亩名称_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年,(即xx年3月_________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1400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xx年至20xx年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xx元。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1500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xx至20xx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1、对于xx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xx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xx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20xx年3月日

土地开发合同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贷款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土地开发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出让人:

受让人:

土地开发承包合同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的荒山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_(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年,自2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元,共计___元(大写: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年承包费用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月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20__年___月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 县___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___ 县___乡___村___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20__年___月___日

土地开发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乙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邮码: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 日

土地开发承包合同

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甲方:县乡村组户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田亩名称。

面积亩。

二、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年,(即xx年3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1400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xx年至20xx年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xx元。

四、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1500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xx至20xx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五、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六、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xx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xx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xx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xx年3月日。

土地开发居间合同

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伊宁市63号院落项目合作开发信息,协调委托方与业主及时沟通,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合作开发意向达成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促成项目成功签约后,即居间服务终止,不再附带其他连带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全额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

2、居间开始,委托方应向居间方支付居间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委托方一次全额支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伊宁市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 (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合作开发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委托期内,因居间方原因致使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的,居间方全额退还委托方支付的保证金。

2、居间期内,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居间未达成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的,居间方不予退还委托方缴纳的保证金。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编号: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就《北京市光电一体化产业基地》七号地块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与北京光谷科技园建设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联系,并促成甲方与第三方,签订该开发建设项目的一级开发合作合同。在取得一级开发主体资格后,通过邀请招标取得项目二级开发主体资格。据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乙方应促成甲方与第三方,就七号地块(总计1216.2亩,每亩价格不高于80万元人民币)的土地,签定由甲方与第三方进行一级开发的合作合同。 1.2在七号地块达到一级开发要求,乙方配合甲方与第三方,做好征地、拆迁入户调查、签署拆迁协议,成立拆迁领导小组,规划调整,参加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或参加通州土地储备分中心)的一级开发投标工作,并取得一级开发权。

1.3乙方配合甲方与第三方,以甲方的名义参加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或参加通州土地储备分中心)的二级开发邀请招标工作,协助甲方取得二级开发权。

第二条居间期限及任务

居间期限为: 甲方与第三方,就七号地块洽商合作开发事宜时始,至甲方取得二级开发权时止。期间乙方任务为:协助甲方咨询、协调、前期代理、经济分析等方面的工作,促成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由甲方进行一级开发主体资格的'合同,协助甲方办理二级开发邀请招标并取得二级开发权。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

3.1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3.2乙方促成 甲方与第三方,就七号地块,由甲方与第三方进行一级开发的合作合同成立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万元人民币;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二级开发邀请招标并取得二级开发权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万元人民币。

3.3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5.1甲方与乙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5.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5.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5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数额支付乙方报酬,即构成违约,乙方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如果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 造成经济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支付乙方报酬,即构成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每日支付报酬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 的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合同1.2、1.3约定的委托事项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甲方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 造成经济损失,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7.2乙方履行合同1.2、1.3约定的委托事项有瑕疵,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3由于乙方7.1、7.2的违约行为,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纠正,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报酬总额百分之三 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9.2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特别约定及合同生效条件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不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第三方合作方式的变更,而影响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

10.2本合同自甲方与第三方签定一级开发合作合同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17 年 月 日

土地开发可研合同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遵义市红花岗区金鼎山镇(野里村、板桥村水源组、莲池村龙塘关、银江村文星组、银江村岩子头、莲池马桑湾二组、莲池马桑湾一组)、深溪镇(大窝村大湾组、复兴村、高坊村金华组、高坊村团结组、高坊村新华组、平桥村大湾组、平桥村合兴组、平桥村花园组、清江村大湾组、永安村大湾组) 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及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遵义市红花岗区金鼎山镇(野里村、板桥村水源组、莲池村龙塘关田、银江村文星组、银江村岩子头、莲池马桑湾二组、莲池马桑湾一组)、深溪镇(大窝村大湾组、复兴村、高坊村金华组、高坊村团结组、高坊村新华组、平桥村大湾组、平桥村合兴组、平桥村花园组、清江村大湾组、永安村大湾组) 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及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其中包括协助前期勘察选址、编制并提交可研报告及预算。

二 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甲方应负责向乙方提供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关数据。

2、甲方就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群众的衔接工作。乙方在项目区征求意见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报件所需的有关文件。

4、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项目费用。

5、甲方负责项目的报批。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按照相关规定、技术要求及技术规程,科学合理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2、乙方应在对项目现场进行认真勘查和充分听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项目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开展工作,提高项目可研与预算编制的可操作性和群众基础。

3、乙方在进行工作时,应注意考虑项目的合法性,注重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衔接。同时充分考虑与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投资的浪费。

4、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应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成果的科学性及可实施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的要求。

5、乙方在初步完成项目方案后,应征求甲方、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村组群众的'意见,并形成原始书面材料。乙方应根据意见,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对方案进行合理调整。

6、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7、技术评审意见要求修改或重新调整,乙方应根据审查意见,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三、时间及资料要求

1、时间要求:

乙方应于年月项目如需修改,乙方应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时限内向甲方提交修改后的成果资料。

2、成果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书,项目工程图册(打印装订本);电子数据光盘。

四、委托费用

1、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委托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费用。

2、委托费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关于可研和预算编制的标准进行计算。即共计:壹拾万元 整。

五、费用支付方式

委托费用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本项目得到论证审查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委托费用全部一次性汇至乙方账户。

六、附则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若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期限自签定日起,至项目得到论证通过且甲方支付完委托费用为止。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开户行: 单位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